根据教育厅《关于2004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4]12号)要求,2004年3月28日将增加一次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教育学”
和“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
)考试,参加“两学”考试的考务工作及日程安排全部按照《关于社会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办[2002]176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就2004年三月份
“两学”考试实施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教育学: 2004年3月28日上午8:30---11:00
2、教育心理学:2004年3月28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地点:设区市政府所在地。
三、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财政[2003]119号文规定,考生的考试报名费按委托开考专业收费,每人每门课程收取40元。
四、考务工作及日程安排:
1、报名工作采用自学考试的全国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现场采集考生相片,各种表格(报名登记表<每人一份>、报名登记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等)一律采用现有自学考试报名的各种表格。
2、报名登记卡上所用的年度码为048;所用的专业代码为:“两学”考试(中学)040107;课程代码为:教育学(中学)7335;教育心理学(中学):7334。“两学”考试(小学及以下)
990001;课程代码为:教育学(小学及以下):9335;教育心理学(小学及以下):9334。其他各项信息按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手册要求填写。
3、各地接到本通知即可开始报名,2月22日为截止时间。
五、考务管理与考试纪律:
1、“两学”考试是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的,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自考办必须认真对待,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务工作管理包括考场设置、监考选聘、考场管理、试卷管理等事项一律严格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除参照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外,并报请有关部门取消认定教师资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考生的纪律教育。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OO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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