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起码有一半人口,为学英文而痛苦了二十年。回归前如是,回归后亦如是。
对闻英文而色变的人来说,英文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成功阶梯,是翻风落雨仍隐隐作痛的旧伤口。对能通过了这道窄门的幸运儿来说,英文是一场辉煌的人生战役,战果足可享用一世。
但对能鉴赏英文如醇酒,以之与西方哲人神交,以之和世界各阶级各种族打交道的人来说,英文是开拓眼界,改造心灵的River of No Return。
人人都说,今日是互联网世界,英文就是世界认同的电脑语言。英文是走向世界之钥,已无可置疑。
我们走访了十位英文了得的人办,他们都从零开始,攀上去。各出奇谋,精彩百出。
李嘉诚 一句讲晒,我肯学
早前被《福布斯》选为亚洲首富的李嘉诚,拥有市值逾五千亿的商业王国,业务遍及二十多个国家,员工八万人。过去数十年与他直接交锋的,由投资顾问杜辉廉,到汇丰大班沉弼,到手下马世民,都不乏外籍猛人。在五月二十五日的长江、和黄股东大会上,年届七十二的李嘉诚,畅谈学英文的经验。
「我的英文就唔系好,由ABC开始,都未学到Z,日本仔的飞机己经炸到来。正规教育我受过很少,但非正规的教育我肯学,一句讲晒。」
一九三九年,日军打到,当小学校长的父亲,带李嘉诚逃难来港。翌年父亲患上肺病。一个周末的下午,他到医院探父,想逗病危的父亲高兴:「英文都唔系好难,我读一段给你听。」爸爸听罢,满面哀伤,「因为他知我好钟意读书,但当时环境不许可。」李嘉诚语带哽咽说。
「我的英文是一个同屋女孩教的,我则教她数学。」父亲临终前一天,发觉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留下,只好反问爱子可有话跟他说。李嘉诚很自信地应许父亲,说:「我们一家人一定生活得好好。」为了践诺,李嘉诚使出狠劲,一边当推销员,一边上夜学学英文。他用报纸练字,一边写满了,又翻过另一边再写,直至整张纸写得溶溶烂烂为止。
「我住在合群男子公寓,即今日铜锣湾金堡大厦。每晚十二时后便会熄灯,我因为上夜学及到工厂跟单,宁愿晚晚摸黑行楼梯,一步步数住,够数就知道返到屋企了。」
廿二岁,开了塑胶厂,他深信到廿六岁,储够钱,凭恶补的英文,可以考上大学。岂料一个大客破产,毁了他的梦。但苦学的英文,卒为他打开成功之门。
「五十年代在做胶花时,我不停订阅全世界最新的塑胶杂志,第一本是美国杂志《Modern Plastics》。」他又飞到英美参加塑胶展,掌握最新形势。
在外国杂志中,他留意到一部制造塑胶樽的机器,但从外国订制太贵了。于是他凭自学的英文就研制了这部机器。「它至少让我赚了几万元。」他开始请私人老师,每天七时返工前,教他英文。
他发达的重要一步,也要多得「鬼佬」。
「我第一单大生意的agent就是洋人,有一次他在临落货时,突然告诉我,他没钱俾。我话:『唔紧要,让我先截单,货可以再卖过,最多蚀纸盒的钱。』后来,有个外国人每半年就落订单。原来,他就是先前那个人介绍来的。」
李嘉诚亦试过用英文闹鬼佬。 「有个客仔的女婿,竟用英文侮辱中国人,我受不了这啖气,用英文闹番佢转头,话我唔做呢单生意喇!结果要他的岳父来say
sorry。我做番佢生意,不过收贵些。
「八十年代初中英会谈期间,不少公司都停留在业务本地化的阶段,但我的考虑是公司要发展得大,就一定要向海外发展,说到海外发展,就什么人都一样。因此我的公司里,什么(国籍)人都有。」他并没因自己带潮州口音,而避讲英语或避请洋人,由开会到接受访问,只要对象是洋人,他一概英语对答,毋须翻译。
但他总嫌自己看英文看得慢,遇有好文章,有时会中译后才看。去年在剑桥大学拿取荣誉博士学位时,他抱憾地说:「若果是自己读回来的,我会开心好多!」
董桥 先要爱上英文
台湾成功大学外文系学士及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硕士毕业,曾任职本港美国新闻处、美国领事馆国际文化总署及英国BBC。
现任《苹果日报》社长,凭一系列的《英华浮沉录》,风魔了中港台的读者。中英俱佳,令读者好生羡慕。
他是印尼华侨,十七岁前环绕他的是荷兰语、印尼语和华语,学英文的环境不算理想。
「由小学五六年班到初中二,有一个英国人来教我英文,每星期四次,每次个半小时,单对单,我本来唔敢讲,但逼住上,渐渐不再害羞了。」离开印尼到台湾升学,他又开始和在印尼的英国老师通信。
「写信心中有个目标,所有句子都是想表达俾佢听。是个好的练习。」但真正令他英文好起来,是爱上英文。
「到了大学二年班,我开始觉得英文使到我对语言,有新的很大很阔的启示。我读了许多Jane Austen、Virginia
Wolf等人的经典小说,那种含蓄的蕴味,又像海明威,很简洁。我细心欣赏不同境界,拣喜欢的段落来背诵。看较深的书时,不一定要字字查字典,宁愿边看边想。」董桥热爱海明威,连英文名也和偶像一样,叫Ernest。
「我强烈建议想学外语的人,去外国生活一下,譬如怎样对医生说:『隐隐作痛』呢?怎样去街市买菜呢?这些书都未必有。到英国生活后,我才明白D. H.
Lawrence笔下的查泰莱夫人,她的Cockney口音是怎样的。
「学语言,更重要是学文化,譬如人家帮你倒杯酒,中国人不懂得快快地说句:『Thank you!』所以你要慢慢去留意,去捕捉,由细细个练的copy
book,到一室的摆设,挂的西洋画,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我自小在印尼长大,家里用膳习惯用刀叉,带餐巾,饮汤时匙向内。所以很容易融入外国文化,没有文化震荡。」
要学英文,最好学一种乐器,董桥喜欢弹琴,既弹古典也玩爵士乐。
「只要不是狗屁不通的,每一种音乐都是好的,就算邓丽君的歌也好。音乐带动对语言的爱,培养出节奏感。但切勿逼小孩子学琴,这会弄巧反拙,你只要多播萧邦,他自然会慢慢钟意,培养出音乐感。」
董桥自言学英文最大的障碍,竟然是他的中文!
「我的中文太好了!好到身体上、精神上都倾向中国情怀……这个障碍没必要克服,克服了便变鬼佬。我用英文,但保留了中文的情怀。为什么我的中文会好呢?因为我对英文有兴趣,所以我写中文不是咁『中文』。名作家像白先勇、陈若曦等都是外文系的。
「语言是带有阶级性的,绝对讲求精英主义。」精通中英文的董桥如是说。
刘慧卿 最紧要唔怕丑
立法会议员刘慧卿,是南加州大学电视新闻学士,及伦敦经济学院(LSE)国际关系硕士。曾任英国BBC电视部、《南华早报》及《远东经济评论》等英文传媒记者。
「八二年,我刚从LSE毕业,看报见到BBC电视部为新节目《Breakfast
Time》请人。我应征了,一千二百人中,只取录二十六人。我几好彩,是唯一被选中的中国人。
「英文很重要,若非我在BBC面试口齿伶俐,怎会请我?」她认为小学阶段最重要。
「细个时家穷,我跟六姨在元朗住,入读钟声小学。二年班时打住家工的母亲,听到蓝塘道玛利诺书院(现改名为玛利曼)开办小学,马上为我报名。她猜元朗的水准差些,让我降考小二的入学试。果然,除了中文外,英、数皆用英文考,我唔识,交白卷!
「可能新开,学位多吧,玛利诺收了我。返学可痛苦了。上堂全部英文对白,第一次派卷,我的成绩是『Poor』!
「有一次上堂,我同同学倾偈,突然全班静晒,原来西人老师正望住我,还用英文问我,但我唔知佢讲乜鬼,便答句:『Yes!』惹来全班爆笑。原来她问我:『系咪我叫你倾偈?』
「踏入第二学期后,我渐入佳境。三年班已考得好前。所以学英文,愈细个学愈好,不怕瘀,又吸收得快。
「能够往外国生活或留学,当然好。除了学英文,还可增广见闻,但咪净系同香港人捞埋一堆先得。」刘慧卿又觉得在香港读国际学校的学生优胜些。
「我常到中小学演讲,发觉国际学校的学生很醒目,你未讲完,他们已争住举手发问,或排长龙来问问题。不仅是语言,连行为都活泼多了。本地学校个个唔敢出声,一旧饭咁,叫佢用英文问仲死。学语言,最紧要唔怕丑嘛。」
洪金宝 愈惊英文愈要讲
在美国杀出一条血路的洪金宝,任电视片集《过江龙》的主角兼监制。
从一个英文字也不懂的他,到面对CNN的访问,可以全英语对白。
「我试过七次断脚,三次断手,但最令我感痛楚的就是要学英文。」
「初到贵境,为争取《过江龙》的角色,硬头皮去用英文面试!」
中英混血儿的太太高丽虹,一于贴身护老公,由头到尾代答。电视方面对大肥佬的英文没信心,再约面试。这次洪金宝事前把答案,背得滚瓜烂熟。到面试时,便一轮嘴呕出来。面试一完,他辛苦得大叫:「No
more English!」他终凭「英文演讲」夺得角色。
开拍当天,他对鬼声鬼气的工作人员,也是哑口无言,人鬼殊途。
连小学都没念完的洪金宝说:「我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回家后还要学英文,好累。」面对全新学问,首先要驱除心魔。为此高丽虹每天催眠洪金宝说:「老公你很棒,你一定行的。」
每天讲它二三十遍。连洪金宝也信以为真了。
到第一集《过江龙》煞科日,他已在片场内满场飞,谈笑风生。一则拜老婆大人,和「对白教练」教导有方;二则要多谢他自己,不怕瘀:「愈惊愈要说,愈说便愈好了。」
邓永锵 要同高手过招
邓肇坚爵士之孙,伦敦大学哲学系毕业,「上海滩」老板,以一口漂亮高贵英语周旋于上流社会。好友包括已故王妃戴安娜、查理斯王子、前港督彭定康、美国明星奇云高士拿。
「我在喇沙时,英文也吃光蛋。到英国读中学,老师说我的英文永远不会好的。」这些话反而激发他的斗志,下决心学好英文。
「我很多谢中学老师逼我背莎士比亚,当时根本都唔知乜事干。忽然有一天,你会『叮!』一声明白晒。」即场念出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罗密欧与茱丽叶》中诗句。
「诗是最漂亮的语言,背了一世都记得。现在有些东西形容唔到,我都会想起莎士比亚是怎样形容的呢?「不仅要『口』练习,还要用『眼』观察人家怎样讲。背字典唔得,因为学英文的关键不在识字,而在用字。
「看书若遇深字,不用即时查字典,可以估一估,猜一猜。利用课室学好英文,然后自己练习。但唔好一步跨上天,用最浅白的英文。」
他翻开和肥彭成呎厚的来往书信。果然是高手过招。邓永锵送他礼物,肥彭迟了回信,自认「罪无可恕」。兴之所至,两人还会耍一两句拉丁文。
「你的英文唔系好浅喎!」我说。
他则阴阴笑:「认识了语言后,才可以打筋斗。」
和戴妃通信则妙趣横生。戴妃说:「你获颁O.B.E.。勋衔多过我喎!」邓永锵回信,慷慨承诺:「当我封爵后,O.B.E.送你如何?」和查理斯通书信则规矩得多,某次去信感谢王子邀约赴宴,说:「很多谢你把我和Lucy(他女友)『挤』进宴会去。
「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三时三十分,查理斯王子在港最后一个官式活动,就是为我在太古城的社区英语学校开幕。这两间学校(另一间在油麻地)收了二万二千个学生,全免费,我每年都花费一百万以上。」
幽默风趣的英文,是他通往英国上流社会的阶梯。
宋冰 最好找个鬼佬男友
美邦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
北大法律系毕业,获太古奖学金,到牛津攻读硕士。嫁予加拿大籍丈夫,曾替《南华早报》撰写有关中国司法制度的文章。
和宋冰通电话,她洋洋洒洒的英文,令我几乎以为她是个鬼妹。
「找个鬼佬男友,连吵架,也吵得高兴。」在北大时,她被校方选中,协助主持中国法律课程,参加者多是外籍学生,令宋冰的英文突飞猛进。她认为:「即使不能到外国生活,也可以创造一个外国人的社交圈子,融入去。」
到牛津念硕士,不用上堂,只须上导修课。「一对一,渐生一种英文的思考方式。不再害羞了。」冰雪聪明的她,从社交生活中学英文,并结识了现在的丈夫。「他帮我审阅论文,教我怎样写得自然些。」一百五十页的硕士论文,加上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编辑了两本美、德司法制度专书,不断翻阅及翻译外国文献,也令她英文大大进步。
「但当要写日记,要表达感情时,我仍会用中文。」这是文化上的最后堡垒。
詹德隆 学英文要分四部曲
港大英文系毕业,曼彻斯特大学政治系硕士,前中大出版社社长,曾执教港大工管系高级英语课程,曾任港台《听歌学英文》主持。
「学英文可以分两条路。一是当母语学。第二是当它是第二语言。
「如果是第二语言,便要分四部曲。一学拼音;二学文法;三学用字;四学风格。
「若不学拼音,你只能死记每个字的读音,像echo的h是不发音的,但church则发。懂发音,一听已知串法。但我反对用国际音标。因为要另外记一堆音标符号,webster的只在字母上加注标,容易些。
「文法像楼宇的结构,若地基打不好,难以建高楼。文法有法则,一理通,百理明,不用死记。拼音和文法,不一定要外籍人教,他们未必说得出所以然来。
「讲到用字。例如有女侍应提议,送杯啤酒送饭好,客人答:『I don't think it could
be.』为什么要用could不用can?因为could带有不确定性,没有把话说死。
「然后到风格。一定要看好的文学作品,或英国报纸杂志。像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新机场开幕大混乱那天,头一句是:『The lobster is
certified dead on arrival.』几有幽默感!它的星期六版包罗万有,好睇到飞起!
「不阅读,你的英文永远停留在bargirl式的水平。
「到外国去,好处是学到生活化的英语,例如,问你吃不吃饭,会问:『Want a Bite?』而非书写用的『I look forward to having
lunch with you.』
「学英文是先劳而后得。但一定要有先后步骤。」
叶刘淑仪 我随身有本生字簿
保安局局长。港大英文系毕业,苏格兰格兰斯高大学硕士。
「我的梦想是做作家,还给《中国学生周报》投过稿呢。已经发黄的纸上刊登了一首叫《Murder in the Examination
Hall》的英文诗,她当时念中七,写出了大学入学试的惨烈场面,幽默扺死。
「我从幼稚园到中学,都在圣士堤反女校读。从小喜欢读故事书,什么《Prisoner of Zenda》、《Thirty-nine
Steps》、《Little Women》都读过了。特别多得英国老师Brabara Feathers羽毛小姐。她常笑我们是obeying
machine,会故意激下我们,和她拗一轮。艾略特、莎士比亚的作品,便是她教的。
「我很勤力,港大第一年考到全文学院第一名,获南海商会奖学金。」她那阵子的绰号是「读巨著的人」。到苏格兰格拉斯哥念硕士,题目是:《十六世纪英诗》。她笑说,「回来后在大学找不到教席,世界变得实际了。」但苦学的英文,还是让她考上政务官。
当她任贸易署及工商科时,要经常巡回欧美演说时,读英国文学时积累的功力,帮她擦亮演辞。
「建立词汇很重要,譬如什么叫『he is like a loose canon?』」她拿出随身的一本生字簿说:「遇上生字,成语便抄起来。直至现在。」
看经典文学,练得满口优雅英文的女子,被政府派去美国史丹福大学读MBA时,马上被人整蛊。「他们教我:『have balls』(性能力强)即是『have
charms』(有魅力)喎!」也只能在英美生活,才可学到活生生的英语。
对于如何训练宝贝女儿的英文,叶刘淑仪也感头痛。女儿本读拔萃女校,但嫌读得辛苦,再转到母亲的母校圣士堤反女校读。「香港的社会母语太强,她不肯看明珠台,不肯学外语。送去外国?一定要!但要等她读大学时,怕她现在水平未够。」
谭恺昀 不单学文字,学背后文化
她是城市理工大学学士(电脑),中环文武庙前,用英语帮游客解签看掌的女相士。
在具有一百五十年历史的文武庙摆檔,不容易。她要经过管理当局东华三院面试,击败一众对手才可入选。她相信是拜英文流利所赐。
她在城大读电脑,但对玄学更有兴趣,便跟师傅灵真居士学艺,在车公庙当助手六七年。在文武庙摆檔年多来,来求神问卜的,住半山的中产阶级有之,游客有之。访问当天,她便用英文跟一位年轻美国人看相。
「同样是一支签,问family,中国人想知家宅是否平安,外国人则想知家人关系,是否和谐。同样是『自身』签,中国人关心会否发达,外国人则关注个人发展。」学英文,不仅学「文字」,更要学它背后的「文化」。
「耳珠叫ear ball,波浪型的骨节叫wavy bones……」为了丰富英文词汇,她会看英文通胜和玄学书籍,「『宫位』(主宰不同岁数的运程),英文叫『zodus』」她边说道边指自己的眉骨、颧骨,「但『zodus』这个字德国人、日本人未必明。所以我索性说bones或者parts。愈直接愈浅的字,愈能沟通。」
我很早便知道,在香港要脱离贫困,创造命运,我必须学好英文。
中二我已经鞭策自己用英文写日记;坚持每周看两本英文故事书。凭这种土法炼钢式的方法,我的英文果然好起来了。更要命的是我竟然爱上了它!
我的方法可能有人认为愚蠢。但正如上述被访者也是各师各法。
他们唯一共通的是,心魔最难克服。成功必须有决心、信心和恒心。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
穷不是藉口,忙不是藉口,中国人不是藉口,没去过留学不是藉口。 没有捷径。 No pain, No gain.
英文十招
访问了一众以英文叱江湖的人物后,把各派武功综合成以下十招:
找老师打好拼音文法基础
狂睇英文名着,最好背莎士比亚
听BBC新闻,跟朗读
和外籍朋友通信或写英文日记
订阅《金融时报》等报章
随身携带英文生字簿
订英文杂志如《经济学人》、《时代周刊》
听音乐,培养节奏感
蒲兰桂坊
到英美生活一下
如果依足来做,英文进步指日可待
学习英文六大问题
孩子跟菲佣,会否习染其错误的口音和文法?
不用担心。和菲佣相处,增加孩子接触英语的机会,增强孩子说英语的自信心,即使学错了,将来只要遇上好的模范,他自然会纠正过来。长远来说,是利多于弊。
ICQ用的英文古灵精怪,会否学坏了根基?
任何人开始学习时,总是充满错误。就算英国小孩开始学英文,也一样错误百出。日本人因为讨厌犯错,所以很怕讲英文,结果便讲不好了。
电脑的普及,是否阻碍英文学习?
非也。电脑教学光碟就非常有用。它有声音有画面。以英国文化协会为例,其光碟由全世界各地老师设计,比传统教科书活泼。同学可以针对自己的弱项来练习,全盘自控。不过,光碟只合「接收性」的练习,如听觉、理解、文法。创造性的练习如写作、会话等,必须有老师指导。
另外,电脑是多媒体工具,像看莎士比亚。你可以藉上网或光碟,听人朗诵,看人演出,比单看读本有趣得多了。
是否愈年幼学英文愈好?人大了很难学得好?
非也。很多实验研究证明,假如同样给予十五小时,大人学习语言的成效,一定比小孩好。只不过大人太忙没空,而小孩百无聊赖。
读本地学校的学生,是否一定比读国际学校的英文差?
有些像男拔萃女拔萃的学生,英文的确好,但和Island
School学生的好法不同。前者的英文书卷味较浓,僵硬和正规,不像活生生的英文。他们比较勤力。但国际学校学生会比较独立,敢言,即使写得不那么得体,但入了大学,自然会学会写论文了。
如果你想训练小孩说英文,英文好的父或母只要跟他说英文,他自然会说得像鬼仔了。
到英美生活是否必需的?
能够在英美生存下来,英文自然有一定水平了。但要够胆闯出去,不要只和香港人混。若情况不许可,自己创造一个有西方朋友的圈子,也是折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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