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运经济的三个话题一直缠绕着很多国人。
第一个问题是,北京奥运会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是正面的积极的多,还是负面的消极的多。
第二个问题是,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最后到底能否实现盈利,最终的帐目情况大体如何。
第三个问题是,中国运动员获得的好成绩振奋人心,但中国获得这些好成绩的代价到底有多大?
目前,关于这三个问题,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的专家和学者、官员的解读。
奥运会如何影响中国经济
针对第一个问题的解读有:北京奥运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不大,普遍认为拉动国家GDP的增长率在0.5%以下,拉动北京GDP的增长率在3%左右。而北京的GDP大约是全国GDP总量的3-4%。还有专家分析,中国经济总量很大,因此奥运会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不会与韩国、澳大利亚这些国家一样,奥运会无法改变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因此总体上说,北京奥运会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很有限。
当然,在这个北京奥运会影响中国经济的思考模式中,还有一些学者从建筑、旅游、物流、电子、安保等行业的收益机制上做了一些阐释,另有部分媒体冷静分析了北京奥运会实施“平安奥运”计划两个月对于不少行业带来的暂时性不利影响。8月23、24日两天,我在一家平时接待外籍人士很多的宾馆开会,发现除了我们10个参与人员外,整个宾馆几乎没有其他客人,中午吃饭时,偌大的餐厅除我们之外,只有零星的几个客人在吃饭。
显而易见,这家四星级宾馆的生意极其冷清,几乎到了停业的地步。我不知道这样的宾馆还有多少,但不容否认的是,至少两个月的“平安奥运”行动虽然为我们带来了强大压力下难得的平安,但经济发展为此承受的代价恐怕是不容忽视的。好在宾馆服务业和旅游业这样的代价很可能在奥运会以后得到补偿。所谓的“奥运会前七后三效应”主要表现在,获得奥运会主办权后七年的筹办期能拉动投资和消费,而后三年的效应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奥运会以后国内外游客的增长,这很可能极大地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而大量在北京奥运会体现出国际标准的建筑、电子、制造等行业也将获得越来越多的国际商机。
北京奥组委收支情况到底如何
针对第二个问题的解读有:目前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收入和支出尚未进入结算期,但总体应略有盈余。
根据我的了解,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收入在申办报告中注明是16.25亿美元,支出是16.09亿美元,预计盈余1600万美元。后来,这个数字一直在发生变化,由于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市场开发收入的增长,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收入已经大大突破最初的16.25亿美元,而增加到至少20亿美元。电视转播权费截止8月初为17.37亿美元,TOP计划收入8.66亿美元。根据国际奥委会规定,前者的49%和后者的33%交给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这意味着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从中获得11.37亿美元。
而目前51家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到底能为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带来多少收入,我们无法得到公开的数字。根据从各种途径获得的信息推测,11家合作伙伴(中国银行、中国网通、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移动通信、一汽大众、阿迪达斯、强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国家电网)可能为组织委员会带来大约100亿人民币以上的收入(含实物),保守估算也在10亿美元以上,大大超过12家TOP计划赞助商的收入。这在奥运会历史上是第一次,而组织委员会合作伙伴的门槛高于TOP计划赞助商的门槛,这在奥运会历史上也是第一次。据说北京奥组委因为市场开发成绩喜人而放弃了申办时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分别承诺的5千万美元。
我记得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组织委员会合作伙伴的赞助费是1500万美元,只有TOP计划赞助商入门费用的大约1/2。短短八年,中国就创造了一个这样的奇迹,这绝对是一个值得解读的现象。其实2005年1月17日的伦敦《金融时报》就有记者撰文对于这个现象表示吃惊,但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一篇令人信服的文章解释清楚了这个现象。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请到的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主席海博格也没有说清楚这个问题(值得专文进行详细探讨)。
而10家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商(UPS、海尔、百威啤酒、搜狐、伊利、青岛啤酒、燕京啤酒、必和必拓、恒源祥、统一方便面)、金龙鱼等15家独家供应商、奥康等15家供应商能为组织委员会带来多少收益,目前我们也无法得到来自官方的数字。根据以往的经验估计,这些赞助商至少能为组织委员会提供3亿美元的收入(含实物和服务)
来自官方的说法是,门票销售收入大约1.4亿美元,纪念币、吉祥物、纪念邮票等的收入目前也难以估算。
在国际奥委会2008年8月初挂在其官方网站的一分名为“IOC MARKETING MEDIAGUIDE BEIJIING 2008”的45页的文件中,我们没有看到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自身开发收入的任何数字。所以,这些数字恐怕要在2008年年底乃至2009年才能核算出来。
如果这样核算,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收入保守估计在27亿美元以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很多赞助商提供的实物和服务,如源讯公司(atos origin)就提供给北京奥运会超过1000台服务器, 10000 台PC机, 1000套网络设备,5000个成绩终端、4000台打印机,这都要核算到赞助商的赞助投入中去。这样一来,其实我们很难严格地获得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纯资金收入。至于整个奥运会组织委员会最后的支出情况,恐怕比我们想象的更加复杂,估计要核算清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部分地由于这个原因,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需要在奥运会以后留部分人员进行奥运会总结,包括资金核算。相信在2009年我们就能看到一个公开的盈亏结果的报告。
金牌的代价应该如何评判
第三个问题,我们目前获得的主要是来自官方的说法。尤其是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先后两次的说法。
一是有媒体报道说:中国体育代表团团长、中国奥委会主席刘鹏(8月)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透露国家每年对体育的投资为8亿元。如果以此平均,本届奥运会中国共获51金,每枚金牌的投入不到1570万元;以100枚奖牌计算,每枚投入为800万元。
二是2008年9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体育总局局长称将坚持举国体制,反驳劳民伤财说。文章中说:“1988年,国家对国家体委的财政拨款为2.36亿元,到2004年增长到8.8亿元。对于国务院主管体育工作的一个部门来讲,这是个非常有限的数字。这笔钱并不仅仅是竞技体育投入,更不仅仅是金牌支出,它包括体育总局直属系统5000多人的工资、办公费、群众体育经费等。”
文章中还援引刘鹏的话:“据粗略统计,国家体育总局各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发展项目的经费中,市场开发已经占到了一半左右。地方体育部门的事业支出中,来自社会的资金也占到了一半左右。在部分地区,市场开发收入已经大大超过了国家财政拨款。还要看到,当今社会,体育不但能为国争光,还能为国增利。体育已经成为巨大的产业和高速成长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体育产业增加值已经占当地GDP的0.7%至1%左右;专家预测,北京奥运会对我国年度GDP的贡献率达到0.3%至0.5%。在这个过程中,竞技体育的有效组织和发展成就具有突出的引领作用。”
上述数字显然都是真实的,也是完全站得住脚的。但是,依然有人对于1块金牌1570万的投入不满,认为这不如用于表彰科学家。
而其实,我看到的是另外一些数字。
第一,国家每年对体育的投资不仅包括事业经费,还包括基建费用以及专项经费(如从 1999 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地方培养体育高水平后备力量),而且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第29届奥运会闭幕之际也宣传体育彩票公益金对于奥运会的贡献,如果再把地方体育局的投入也算上的话,恐怕数字就不一样。
当然,在8月24日回答美国记者提问时,刘鹏专门提到:另外,通过体育彩票的发行,每年获得8亿元,但这8亿元的60%都是反馈给全民健身、农民健身工程。如果这样计算,体育彩票经费对于奥运争光计划的支持也能达到每年3.2亿元。
不过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体育部门的事业费拨款并不都是为竞技体育而投入的,基建费用也不能全算在竞技体育头上。这样看来,我们可以说,国家每年对竞技体育的投入就应该不是8亿元。不过我还认为,即便是8亿元投在竞技体育方面,也不应该用这个数字除以金牌数来计算出每块金牌的价值,理由很简单,我们投入竞技体育的钱并非只产生了金牌,也并非只产生了奖牌,还有其他成绩,包括第四到第八名的成绩,甚至还包括亚洲冠军等,还包括非奥运会项目的成绩。
所以,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要理清竞技体育的全部国家投入,绝对不应该把国家投入给体育部门的所有事业费用和基建费用都计到竞技体育的帐目上。
二是不能仅仅计算奥运会的金牌或奖牌,因为其他名词和其他赛事成绩都是花费了这些投资的。如果我们也跟着“一块金牌七亿”这样的逻辑去计算,就容易给人感觉我们是唯金牌论者,不利于真正全面认识清楚竞技体育的价值和效益。
第二,我们的竞技体育确实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来自于企业和社会的支持,包括资金投入。这是我国竞技体育体制不断完善的结果,也是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表征。
正如刘鹏局长所言:“目前,竞技体育经费的投入,已经初步形成了国家、社会、个人共同投资的新格局。”
从国家体育总局的网站上,我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刘扶民同志在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体育产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08/n33448/n33778/761206.html),下面摘录其中的几段话供大家参考。
“根据07年决算,创收占总收入比例45%以上的共有15家,占单位总数的35%;创收收入超过总收入75%的单位有足球中心、篮球中心、乒羽中心、网球中心、汽摩中心;创收占总收入比例10%以下的共有8家,占单位总数的20%。这一情况与项目普及程度、竞技水平、各单位事业资产状况以及经营开发水平等综合因素直接相关。”
“据不完全统计,各项目协会运动员、运动队资源的开发收入平均占开发总收入的50%以上,部分项目占到90%以上。”
“我们对冬运中心、射运中心、自剑中心、训练局等9个单位进行了调研,这9个单位共有比赛场馆20余万平米,总价值超过9亿元;训练场馆22万余平方米,总价值近5亿元;运动员公寓10多万平方米,总价值2.5亿元;餐厅面积超过1万平米,价值3000多万元;科研业务楼1万多平米,价值4000多万元;附属设施15万平米,总价值3亿多元,由于工程决算没有完全结束,上述场馆设施实际价值将会更高。”
而笔者几次想从网站查到国家财政对于体育总局的事业经费投入一直未果,只从每年一度的中央财政决算中看到这样的字眼:
“2000年,中央财政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285.97亿元,完成预算的91.9%。”
“2003年,中央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事业投入8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
从中可以看到包括体育事业费在内的国家投资在2000-2003年间有所增长,但无法看出体育事业经费增减的具体情况。而从网上的关于2005、2006、2007年中央决算报告中,我们根本无法获得任何关于体育事业费的划拨情况,因此更不能对于中国竞技体育的国家投入作出任何评判。
相反,美国的地方政府为NBA俱乐部建造球馆(俱乐部租用而不是自己建造球馆)这样的事实值得我们深思:有些人认定的所谓的举国体制可能并不是那么经得起推敲。
总之,本文只是提供了审视上述三个北京奥运会经济问题的思路,更多的细节、更深刻的分析、更科学的解释,还有赖于更加细致和复杂的研究工作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