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原名林红玉,是贾府大管家林之孝的女儿,却被分在怡红院做了个洒扫丫头,连跟宝玉说句话的机会也没有,眼面前儿的事,更是一件也够不着。
难得的一遭儿,宝玉回房时屋里没人,偏又想喝茶。刚提起壶来,小红快手快脚轻手轻脚地进来了,娇声软语:“二爷仔细烫了手,让我们来倒。”
这真是一个绝妙的亮相,宝玉一面吃茶,一面打量:只见她“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一头黑鬒鬒的头发,挽着个髻,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十分俏丽干净。”
倘若二人有更多的时间相处,故事本来可以有进一步发展的。这林红玉长得漂亮,说话又灵巧,只要入了宝玉的眼,即使不能晋身为袭人、晴雯那样的一等体面大丫环,成为芳官、四儿那样受宠的二等丫环总是可以的吧?
设想一下,如果宝玉问:“你叫什么名字啊?”小红说:“我叫小红,原名林红玉,因为重了二爷和林姑娘的玉,改名叫小红了。”宝玉会做何感想呢?林红玉,林黛玉,只有一字之差。这样一个秀外慧中的小丫环,这样奇特鲜明的出场,难道不会在宝玉心上留下极深的印象么?
可惜的是,两人刚讲了几句话,还未来得及问名姓,大丫头秋纹、碧痕提着水桶嘻嘻哈哈地回来了。小红忙去接水,却被二人夹枪带棒地好一阵抢白,左一句“没脸的下流东西”,右一句“你也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真真骂得小红心也灰了。
书中说,第二天早晨宝玉原是找过小红的,远远地看着一个丫环有点像,正要迎上去,碧痕来催他洗脸,只得进去了。接着,袭人就走出来,打发小红往潇湘馆借喷壶去了。
——真是阴差阳错,失之交臂。是有意,还是无缘?
我一直怀疑,昨天小红和宝玉私处的事,秋纹和碧痕一定是向袭人报告了。于是今天一早,看见宝玉东张西望,袭人便双管齐下,一边令碧痕支走宝玉,一边自己出来打发了小红,免得她有机会被宝玉看到,自己又多一个强敌。
悲哉小红,“怀才不遇”已经很惨了,还要被人处处设防,简直一点机会也不给,一点希望也没有。
然而小红的勇敢与出色之处在于,她虽然对宝玉死了心,却并不等于对自己的前途放弃了。
借着一个为凤姐传话的机会,她出色的才能终于得以显山露水。而凤姐是爱才的,立刻便决定将她收归旗下。
对于此,袭人是巴不得的,甚至连面辞宝玉的机会也不给就把小红送走,生怕“小爷罗嗦”,事情有变。当晚宝玉回来,袭人只轻飘飘地说了句:“二奶奶打发人叫了红玉去了。他原要等你来的,我想什么要紧,我就作了主,打发他去了。”
可怜直到这一刻,宝玉都还不知道红玉就是那天为自己倒茶的丫头。他们之间的一点点可能,至此彻底成了不可能。
小红的红丝,从宝玉这里是彻底断了。然而她是那么聪明,那么心高气傲,那么擅于把握机会——不但是借着与凤姐的一面之缘使自己顺利跳槽,更借着与贾芸的一面之缘,为自己又找到了新的目标。
贾芸虽非大富大贵,却毕竟是贾府嫡系,是个主子。小红见他第一面,就下死眼儿地上下打量,又借故丢了一条手帕,为以后留下伏笔——如果说初逢只是偶然的话,那么重逢便是存心了。因听人说贾芸就要进园,她便故意走走停停,硬生生等着与贾芸在蜂腰桥上“巧遇”,不好直接同男人搭腔,却故意问带贾芸进来的小丫头坠儿,看见了自己的手帕没有。
那贾芸也是有心人,立刻就明白了小红的心思。于是告诉坠儿是自己拾了小红的手帕,然而托坠儿代还的,却并不是小红的手帕,而是另一条。
——这样,两人便成功地交换了信物,订了情。小红的一缕情思,终于牢牢牵定在廊下二爷贾芸的身上。
虽然此二爷非彼二爷,好歹也是个爷。而且那小红识贾芸于未达之先,是慧眼识英雄的。《红楼梦》第一回里,甄家的丫头娇杏“只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做了贾雨村的夫人;而这小红,更比娇杏有才有貌,将来焉知不会“命运两济”,攀龙附凤呢?
小红的爱情经营,即使在今天也是值得称赞的,她告诉我们两条爱情法典:一,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当此处的爱情不开花时,要及早回头,看向彼处;二,爱情不能一味等待,要懂得使一点手段,不妨主动出招,但要含蓄收放,如果对方肯接招的话,那就一拍即合;即使对方不解风情,自己却也云淡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