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学历是越来越高了。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则指出了一个很容易被人忽视的事实:这些高学历官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弱。面对复杂局面,要么束手无策,要么工作方法简单生硬。
上世纪80年代初,政府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目标,鉴于官员的知识水平普遍低下,于是又提出了“知识化”的命题。随后,以学历衡量的中国官员的知识程度快速提高,今天,硕士市长、博士处长,已经相当普遍。或许可以说,中国官员的学历水平可能已经超越大多数国家了。然而,汪洋的话证明了官员的能力其实与学历高低没有太直接的关系。
实际上,这本来属于政治学的常识。
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弄清“官员”或者“干部”一词的含义。在当代,这个词的内涵很丰富,简直可以说太丰富了。在它的名下,包含着形形色色的人员:党务官员、行政部门负有政治决策职能的政治性官员(省长、县市长等),这些官员任命的政务官员(厅、局、处长们)、一般公务员,另外也包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乃至于法官,在很多时候甚至还包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毫无疑问,在这些官员中,有很多是需要以一定的专业知识为任职前提的,也就是说,得看学历文凭。比如,一般公务员为了处理政务,自然需要大学以上学历。有些政府工作人员甚至需要更高学历。比如,从事计算机业务、从事统计分析的人员,恐怕需要博士学历。法官要能够理解法律,就需要法学院的文凭,且仅仅大学本科似乎是不够的。因为,这些工作带有专业性质。
不过,有一些政府岗位却并不需要这种专业知识。甚至可以说,政府部门中,越是重要的岗位,越是不需要专业知识,也就不需要高学历。当然,他需要专业知识之外其他的知识或者能力。
简而言之,对于担任这些政治性职务的人员来说,最重要的是政治家才能。关于这种才能,世界上还没有相关文凭,也永远不可能有。因为,它更多地体现为洞悉本地民众需求的直觉,乐于对民众的需求作出积极回应的心态,以及说服民众信赖自己的能力,协调不同部门关系的技艺,处理社会内部各个群体利益的技巧。它是在常识的基础上,透过直觉与长期的观察、实践而积累的实践性知识,是一种技艺理性。
一个政府必然同时包含两类工作:专业性工作与政治性工作。整个政府及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部门,都存在这样的分工。因而,现代政府的正常运转,既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公务员,也需要具有政治的技艺理性的官员。两类官员形成合理的分工、合作关系,乃是政府面对社会需求、发挥其作用的前提。
因而,我们看到,在大多数国家,政府官员有明显的类型划分。由于对任职者所需具备的知识有不同要求,也采取了不同的遴选方式。专业性官员通常是通过考试的方式录用,学历文凭则是录用的前提。政治性官员则以选举的方式产生,学历根本就无关紧要,唯一重要的是民众对他的看法。因此,在中学、大学学历成绩并不出众的人士,也可以担任重要官职,并且似乎干得还不错。因为,民众的看法比起文凭来,能够更准确地衡量一个官员的政治能力。
目前政府管理体制的一大半问题就在于,没有区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官员,而是笼统地强调知识化,以表明专业知识水准的文凭和考试成绩作为官员任职的前提。以此标准确实可以遴选出承担专业性工作的人员,却不可能衡量一个人的政治能力,而这对于那些政治性岗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官员遴选机制的这种错位,形成了官员学历高而能力低的现象。这种现象看起来有点怪,其实是自然的。
改变官员学历高能力低的现象,首先要弄清楚是在谈论哪种类型的官员,然后才能够确定他们理应具备哪种能力。一个有效的政府之官员不需要全是高学历,而是需要不同的官员具有适合自己岗位的知识。用一个知识标准要求所有官员,必然有一部分官员看起来能力低下。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市长、县长这类政治性官员,那就不必用学历来要求他们。相反,应当采取某种程序取代准确地衡量他们的政治能力,以此作为他们任职的前提。
这种程序很简单,就是民主投票。宪法及地方人大与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政治性官员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完善这种程序,比如扩大选举提名范围,强化选举竞争,就能够遴选出真正具备政治能力的人士进入政治性岗位,从而解决这类官员能力低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