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刊发时领导指示将“余则成”改为“深喉”
因为“余则成”容易让人联想到“敌我矛盾”
几天前,互联网上出现了一组题为《某单位领导出国考察总结报告是如何炮制的》的帖子,以文件截图及单位网上工作平台的对话为证,曝光了2009年初广州海事法院有关人员花费48万余元公款出国“考察”一事。一时间,网络大哗,民意喧嚣。在扎实的证据面前,网民普遍期待这一典型的网络监督能够促成有关部门对此腐败行为的严肃查处。
但从当事方的回应来看,不免让公众失望。6月10日,广州海事法院就网络热议的“广州海事法院考察门事件”向媒体通报称:网上流传的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三国,人均花费8万元属实,但该项费用“严格按照我院2008年度出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没有超过预算”。更令人惊诧的是,该院一位负责人还表示,近日在互联网出现的《某单位领导出国考察总结报告是如何炮制的》帖子,怀疑是有人在该院的“O A”系统窃取内部文件,然后发布到互联网上的。其理由在于:只有该院内部人员且一定等级以上的人才有权限登录内部网站取得内部文件,目前正在对这些文件如何被外传展开调查。(6月11日《南方都市报》)
网民质疑和批评的对象是该法院部分人员假公济私、以“公务考察”为名行“私人旅游”之实。若要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就应该围绕公款出国“考察”进行。鉴于广州海事法院就是当事一方,由该院内设的“监察室”来调查此事件,能有何成效可言?作为被监察对象的院领导又是监察者的顶头上司,这样的监察又如何能有公信力所言?而“没有超过预算”云云,原来只是没有超过该院自己的“预算”。这一说辞同样是在自说自话,不妨敦请广州海事法院公开这份“不差钱”的预算。让民众看看,为何在旅游市场人均只需2万元的行程,广州海事局的领导同志们就要花上人均8万。作为广东省人大代表,是否应该擦亮你们的双眼,看看你们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表现在具体部门的具体用途上,是如何有违民意,慷了纳税人之慨的!深入追问,之所以“公款旅游门”见怪不怪,行政机构、司法部门在假公济私、三公腐败上都“不差钱”,根源就在预算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软弱无力上。广州海事法院敢于公开宣称这48万余元公款“考察”未超预算,实是对所有人大代表和公众的嘲弄。这背后的台词就是:我就这么公款“考察”了,你暴光,你质疑,又能奈我何?!
这种制度的无奈同时也造成了举报人的尴尬处境。“广州海事法院考察门”之所以能够暴光,让我们若隐若现地看到了“潜伏”在该院的“余则成”们的影子。“暴光”满足的是公众的知情权,当事官员的利益也将因此而受到影响。以致广州海事法院的某些领导们,似乎已经忘掉了应该在媒体面前有所矜持,而直接宣称要对内部文件的外传展开调查。一场“反潜伏”行动俨然已经展开,“余则成”们危矣!
违法的腐败者趾高气扬,合法的举报人隐姓埋名;腐败者高调向举报者喊话,举报者无言以对。这样的红尘颠倒,绝不会是法治社会的正常一幕。要捍卫法治尊严,遏制的腐败的蔓延与日益嚣张,也只能提请最高法院介入对此案的调查了。
广州海事法院的“余则成”们,请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