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把师资和经费投入的均衡化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加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师资力量和经费投入的均衡发展,促使教育基本投入,保证教师工资待遇得到保障。
据教育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08年,我省预算内教育拨款比上年增长24.56%,增幅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7.32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为269.41亿元,比上年增长24.31%,增幅居全国第18位,占财政支出比重为23.68%,居全国第1位。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学教师津补贴调整工作,全省中小学教师平均月增资约1000元,农村教师增资幅度大于县域内城镇教师。出台《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改革,专门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实行城乡统一,小学每生每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年550元。在11个县(市、区)开展教师关系收归县管和校际交流试点,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招聘1000多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