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部分)考试大纲
《教育综合》考试大纲的编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新时期合格教师应具备的素质要求为依据,结合我省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力求充分体现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精神。该考试大纲由时事政治模块、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模块、教育学模块和心理学模块等模块组成。
一、时事政治模块
(一)模块分值: 10 分
(二)评价目标:考核应聘者基本的政治素养
(三)考核内容:
1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2 、 2010 年 5 月 30 日 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 期间国内外重大时事
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模块
(一)模块分值: 20 分
(二)评价目标:
1 、考核应聘者对我国重要教育法律法规的掌握水平及应用教育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教育现实问题的能力
2 、考核应聘者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掌握程度及其师德素养水平
(三)考核内容
1 、教育法律、法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06 年修订)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5 )《教师资格条例》
( 6 )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2 、教师职业道德
( 1 )教师职业道德的概念、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 2 )加强师德修养的途径、方法
( 3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 年修订)
( 4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三、教育学模块
(一)模块分值 :35 分
(二)评价目标:
1 、考核应聘者教育理论素养及运用教育理论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考核应聘者对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理论的掌握程度及其应用能力
(三)考核内容
1 、教育及其发展
2 、教育的基本要素及其关系
3 、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 1 )教育与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关系
( 2 )教育与社会的科技、文化的关系
4 、教育与个体发展关系
( 1 )个体身心发展的概念、个体身心发展的理论
( 2 )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
( 3 )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及其作用
5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
( 1 )教育目的概念、功能,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 2 )我国现阶段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 3 )素质教育的内涵及组成
( 4 )新课程培养目标的要点及其特点
6 、教师与学生
( 1 )教师职业角色的特点
( 2 )教师的素养、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观
( 3 )学生的特点、新课程背景下的学生观
( 4 )师生关系的意义、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倡导的新型师生关系
7 、课程
( 1 )课程内涵
( 2 )课程的类型
( 3 )新课程结构的主要内容与特征
( 4 )课程标准
( 5 )课程资源及其开发利用
8 、教学
( 1 )教学的意义与任务
( 2 )教学过程的本质、教学过程的规律
( 3 )常用的教学原则及其运用
( 4 )常用的教学方法及其运用
( 5 )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及实施要求
( 6 )教学组织形式
( 7 )说课的基本程序与要求
( 8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观
9 、教育评价
( 1 )教育评价的内涵与作用
( 2 )教育评价的主要类型和方法
( 3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评价
10 、德育与班级管理
( 1 )德育的概念、构成及意义。
( 2 )德育的目标与内容。
( 3 )德育过程的规律
( 4 )常用的德育原则及其运用
( 5 )常用德育方法及其运用
( 6 )德育的途径
( 7 )班级管理的功能、内容及方法
( 8 )班级集体的组织与建设
11 、课外活动
( 1 )课外活动的含义及特点
( 2 )课外活动的意义与任务
( 3 )课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 4 )课外活动的组织
四、心理学模块
(一)模块分值: 35 分
(二)评价目标:
考核应聘者心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及运用心理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内容
1 、认知发展与教育
( 1 )感知觉及其规律的应用、学生观察力的发展与培养
( 2 )记忆的种类、学生记忆发展的特点、提高记忆能力的方法
( 3 )想象及想象力的培养
( 4 )思维的类型、思维品质及其培养
( 5 )问题解决的过程及其影响因素、创造性及其培养
( 6 )注意及其规律的运用
2 、情感、意志的发展与教育
( 1 )情感的发展及其教育
( 2 )意志品质及其培养
3 、人格发展与教育
( 1 )需要、动机、兴趣与教育
( 2 )能力的类型、能力的差异、能力的测量、能力的培养
( 3 )气质与教育
( 4 )性格的形成与教育
4 、学习心理
( 1 )学生学习的特点、学习的分类、学习的基本理论
( 2 )学习动机及学习动机的激发与培养
( 3 )学习迁移与教学
( 4 )知识学习的类型、知识学习的过程和条件
( 5 )技能及其特点、操作技能与心智技能的形成及培养
( 6 )学习策略及其种类
( 7 )品德的形成及其培养
5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 1 )心理健康的概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
( 2 )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心理辅导及其目标、影响学生行为改变的方法
6 、教师心理
( 1 )教师的期望对学生的影响
( 2 )教师成长的阶段和途径
( 3 )专家型教师与新教师的区别
附:
2011 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部分)《教育综合》考试说明
为了组织好《教育综合》科目统一命题考试的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 [2010]7 号文件)的要求以及《 2010 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部分) < 教育综合 > 考试大纲》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试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
1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命题工作。
2 、坚持科学、公正、规范的命题原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地选拔中小学新任教师,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
3 、试题应体现基础性、应用性和时代性,适当关注教育热点和社会热点问题。注重考核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试卷结构合理、规范,试题内容科学、严谨,适度体现开放性。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参考答案合理、准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
二、命题依据和范围
1 、以公布的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部分)《教育综合》考试大纲为依据。
2 、命题内容覆盖到《教育综合》考试大纲的各个模块。
3 、本科目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学习参考书、辅导书。
三、命题要求
1 、试卷题型:供选用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2 、试题难度:本科目试题不同难度要求的分数比例为:易 30% 、中 50% 、难 20% 。
3 、试题能力层次:本科目在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为:识记 30% 、理解 30% 、应用 40% 。
4 、考试形式:本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