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屏西幼儿园、屏东幼儿园、广厦幼儿园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教学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和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幼教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二乙以上。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年 龄
专业及学历
其它要求
备 注
幼儿教师
3名
35周岁以下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中等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学历且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2年以上省、设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任教经历,一级以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幼儿教师
6名
25周岁以下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2年以上省、设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任教经历。
幼儿教师
2名
25周岁以下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1年以上省、设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任教经历。
幼儿教师
1名
25周岁以下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届男性毕业生
针对幼儿园均为女性教师现状,急需招聘男性教师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体育教师
1名
25周岁以下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届男性毕业生
针对幼儿园均为女性教师现状,急需招聘男性教师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招聘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与用人单位面试、考核等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经省公务员局聘用核准后,由用人主管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招聘岗位进行统一调配。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3月31日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2.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至2012年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报考人员应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http://www.eeafj.cn,登入承载“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的链接网址:http://jszk.fjzk.com.cn),按照《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网上报考须知》,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精神,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的报考人员仅限报考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4 所幼儿园其中1个相应岗位。
(3)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报考直属4所幼儿园岗位的网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8日—4月20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幼儿教育》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0: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时间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通知》要求。
2.笔试地点: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9个考区(其中福州市与平潭实验区为同一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是相同分数,同分数人员一并作为面试人选)。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于2012年5月16日前在其网站(http://www.fjjghq.gov.cn/)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复核事项。
2.资格复核
面试人选务必于2012年5月21-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前到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508室(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内)报到。
①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内容需填写完整且与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一致;贴上近照,诚信声明处考生需签字)。应、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或1年以上(即从参加工作时间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省、设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任教经历的,面试人选需提供省、设区市级审批的示范性幼儿园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工作简历证明。
③面试人选是聘用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未能及时提供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原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若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放弃面试与递补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前发手机短信(本人XXX确认放弃参加面试)至13635260882,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4.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担任幼儿园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等。
5.面试时间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适时通过网站或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面试时间。面试程序及要求在面试当天公布。
6.考试成绩总分排列
若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幼儿教育》笔试成绩排列;若《幼儿教育》笔试成绩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在面试人选中, 以其考试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历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待遇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和程序,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省公务员局审批。省公务员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省公务员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聘用核准手续。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为一年),并列入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 0591-87825401。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7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监督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87839707。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同电话咨询服务时间。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面试资格。
2.请报考人员注意经常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3.本公告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