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相关学科教师,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名称,人数, 专业资格条件, 备注
语文教师
1.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2010、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专业: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对外汉语、语文教育、小学教育;
4. 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语言表达能力强且有写作专长;
5. 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 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不安排住房
体育教师
1.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2010、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专业:体育学类、小学体育教育;
4.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5.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音乐教师
1.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2010、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专业: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4.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具有舞蹈编舞或声乐方面专长;
6.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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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2010、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专业: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艺术教育;
4.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5.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科学教师
1.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2010、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专业:物理教育、科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
4.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5.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说明
1、 上述岗位要求中其它的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
2、 具有研究生学历者的本科专业须符合以上专业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4.具备胜任组织小学日常教学及承担班主任工作的身心素质,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创新实践能力;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相关待遇
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方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4月10日,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报名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2.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后方可开考,若不达1:3,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按实际人数开考。
(一)笔试:
应聘者根据福建省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并参加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片断教学、回答问题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办法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考核、体检和聘用
(一)考核:
考试综合总分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总分相等,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核人选。
(二)体检:
1.到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或放弃资格的,将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7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七、招聘监督
1.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福建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八、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下路25号 邮政编码:350008;
学校网址:http://aps.fjnu.edu.cn/;咨询电话:83470050(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2.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 和福建省教育厅阳光就业网站(Http://jy.fjed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将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页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