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教人〔2012〕5号和闽教人〔2012〕14号文件精神及芗城区委编委批准的2012年我区教师进编计划,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考试的方法招聘47名教师到区属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和计划数
1、小学语文:13人
2、小学数学:12人
3、小学英语:2人
4、小学计算机:2人
5、小学音乐:2人
6、小学体育:2人
7、小学美术:2人
8、中学物理:1人
9、中学地理:1人
10、中学历史:1人
11、中学生物:1人
12、中学信息技术:1人
13、中学美术:1人
14、幼儿园教师:6人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中学教师条件
1、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3、属芗城区生源或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即截止2012年4月10日属芗城区户籍。
4、报考学科要与所学专业一致。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小学教师条件
1、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我区现已取得属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普师毕业生);
2、具有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
3、属芗城区生源或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即截止2012年4月10日属芗城区户籍。
4、报考学科要与所学专业一致。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条件
1、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我区现已取得属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普师毕业生)。
2、属芗城区生源或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即截止2012年4月10日属芗城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2012年4月1—10日为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间,请登陆“福建考试院网,网址:www.eeafj.cn,点击“数字服务大厅”中“教师招聘”图标,按系统说明进行。
报考资格以复审为准。报考资格复审的时间在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对象依据考试成绩确定,复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时报到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2)有效的身份证及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参加全省统考,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
2、考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考试大纲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络公布。
五、体检、考核和录取办法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闽教师〔2006〕13号文中《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闽教办综〔2010〕4号文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
3、录取:依据全省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科目,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0%,若出现统考笔试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不依次递补。
4、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我局公示的岗位和考试成绩名次顺序自主择岗,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编制管理范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未尽事宜由芗城区教育局解释。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