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和人数
(一)中学英语教师2名;
(二)小学教师28名;
学科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合计
人数
15
3
3
3
4
28
(三)幼儿园教师37名;
(四)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5名。
注:2012年我县生源的全日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属于免于考试对象,其聘用职位优先占用相应学科职位,且予以优先聘用。若此类免于考试对象人数多于或等于招聘学科人数,则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以上应试报考人数必须多于拟招聘职位数,若出现不多于拟招聘职位数情况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整招聘职位数。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3、漳浦生源或漳浦县户籍。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6、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且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
(二)专业学科教师报考条件
1、中学
(1)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专业对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小学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按对应专业报考。
(3)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3、幼儿园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备教师资格。
4、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会计(学)、会计(财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等专业教师2名;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等教师1名;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等教师2名。
(3)报考漳浦职校专业教师的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待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可予以解聘。招聘范围为漳州生源或漳州市所属户籍。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免试对象的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2年4月1日—4月15日上班时间到漳浦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须持相应材料。
(二)参加考试对象的报名时间及地点
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上网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4月15日24:00。县公务员局、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三)2012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在漳浦县教育网公布)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应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的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具体请上网查询)。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报考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的考生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为先。
4、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根据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及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享受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012年6月25—27日(上班时间)将相应材料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六、考核聘用
1、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与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2、聘用办法: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经考核合格依次聘用并选岗(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资格,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3、报考漳浦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职位的考生没有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须参加体检,体检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七、其他:
1、本公告由漳浦县公务员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6—3103592、3221096,监督电话:0596—3103769。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具体由漳浦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漳浦县公务员局 漳浦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