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贸学校属公立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地处福州闽江两岸30公里景观廊道,在校生3000多人。为了补充和加强师资力量,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6名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音乐学专业教师2人;
(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教师2人;
(三)生物化学专业教师1人;
(四)经济学专业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3.具有福建省户籍或为福建省生源。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专业)
人数
资格条件
音乐学教师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服装设计与工程
教师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服装设计定制工(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
生物化学教师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生物科学、化学教育、食品检验专业;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经济学教师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金融学、电子商务、经济学专业;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2012年6月13日,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开考。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以及联系方法等,寄至我校,经初审合格,通知考试。
(三)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80元。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建省粮食局网站。
(五)地址:福州市洪山桥原厝23号,福建工贸学校办公室
邮编:350002
联系人:唐老师、连老师、黄老师
电话:0591-83711171
四、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共100分。笔试、面试(含试讲和实操)成绩分别占综合总分的50%和50%。笔试主要考查所报专业的基本理论及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教案编写等;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综合考查考生的实际教学水平和能力,在给定的教材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试讲。面试成绩(百分制)合格线须达到70分。
根据综合笔试、面试(含试讲和实操)成绩,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总分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机构
此次专业教师招聘工作在省粮食局指导和省监察厅驻局监察室、省公务员局监督下进行,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福建工贸学校专业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粮食局领导和有关处(室)、学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业教师招聘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六、待遇
受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成为聘用制在编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福建工贸学校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