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2〕391号)、《关于举办2012年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暨医疗卫生行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通知》(闽人函〔2012〕153号)精神,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83名(其中: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普教本科学历毕业生12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镇卫生院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章守纪,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所学专业。
二、招聘对象
(一)专项招聘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常规招聘对象:省内外医学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与条件、人数
(一)专项招聘:厦门市镇卫生院2012年专项招聘临床医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常规招聘:厦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2年常规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
厦门卫生网(网址:www.xmhealth.gov.cn)
厦门人事网(网址:www.xmrs.gov.cn)
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网址:http://zp.xmhealth.gov.cn)
厦门卫生人才网(网址:www.xmwsrc.com)
厦门人才网(网址:www.xmrc.com.cn)
(二)报名
1.有关事项
(1)福建生源毕业生系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均在福建省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系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①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5:1时,该岗位的所有报考者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当超过上述比例时,则该岗位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
2、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6月9日当天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免笔试岗位现场面试后未被列入拟聘用人员的,可于6月10日再选择一个符合岗位条件的在厦门举行的须笔试岗位。
本次考试免收人才招聘服务费。
(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6月9日(8:30—15:00),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田径场(福州市闽侯上街镇学园路1号)。
2012年6月10日(9:00—17:30),福州大饭店(福州市斗东路1号)。
(2)报名材料:报名者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或现场填写,张贴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二张在报名表右上、下角),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连同报名表依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报到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中学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往届生提供)等。
报名者应对所填写和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厦门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即岗位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时间:6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厦门。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6月16日下午17:00前,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思明区溪岸路174号)。
(2)笔试成绩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查询。
(3)加分规定: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加10分。
2.面试
(1)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所有报考者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面试加10分。
(3)面试时间、地点
①免笔试岗位面试时间:6月10日,地点在福州(见面试通知书);
②笔试岗位面试时间:6月18日,地点在厦门。
(4)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报名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面试由厦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面试考官为5—7名,其中:主考官由市、区卫生局派员担任。
3.综合成绩的计算
(1)报名者综合成绩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2)同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同岗位2个以上报名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体检
(1)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原则上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5.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进入考核的报考者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致使岗位空缺的,由市、区卫生、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卫生网、厦门人事网、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专项招聘临床医师岗位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省卫生厅、区卫生局、卫生院、受聘人员各一份)。
受聘人员培训管理程序以及奖惩待遇等规定按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入编后按《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二)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
(三)年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2年6月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2年6月1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2届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五)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专项招聘岗位受聘人员持就业协议书(一份)于2012年10月底前到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厅科教处)报到,统一安排到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能力培训。
(七)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入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站(http://zp.xmhealth.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公务员局会同厦门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卫生局 厦门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