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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厦门艺术学校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www.hrexam.com   更新时间:2012-07-07 点击: 【字体: 】 加入收藏 关闭本页

厦门艺术学校系厦门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全民事业单位,是一所集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隶属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有关规定,为适应我校义务教育和中职教育的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各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填写并提交《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2年7月6日—— 8月6日(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电子邮箱:yjkllz@126.com
  咨询电话:0592-2510392 13328763893
  联 系 人:林老师、罗老师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准考证领取:报考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厦门艺术学校网站www.xm-artschool.com公布,请各位考生于2012年8月10日9:00——11:00、14:30——17:00,到厦门艺术学校办公室(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仓里路158号)领取准考证,并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笔试由厦门艺术学校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
  2012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①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05-11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②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所有岗位人员均须参加。
  3、笔试卷面分计算:
  01-04岗位的笔试卷面分为《专业知识》的成绩。
  05-11岗位由《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分别乘以40%、60%后相加折算成笔试卷面分。
4、加分规定
  (1)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10分。
  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2届毕业生。
  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2)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2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加分名单经现场资格复核后在面试前公布。
  5、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指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单位在应聘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现场审核只是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资格审核如有由于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的空缺,则按笔试总成绩顺序递补。
  资格审核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201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书;
  (5)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6)加分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名单将在厦门艺术学校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考生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方法:
  ①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②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课教学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1—05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及专业课片段教学。
  06—11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课片段教学。
  (四)综合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艺术学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拟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招聘政策、考务等问题可于2012年7月6日至8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8:30—11:30,14:30—17:00)电话咨询厦门艺术学校0592-2510392。
  (三)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中“XX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详见附件3。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2届毕业生。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八)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2年6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2年7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九)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
  (十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十二)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新增工勤人员一律不进编。因此,本次招聘报考者须具有普通教育学历或干部身份。
  (十三)招聘单位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拟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如招聘单位专技岗位数量不足或应聘人员不具备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十四)户籍要求为厦门的,不含在厦的各类学生集体户口。
  (十五)厦门生源(含参照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六)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七)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八)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九)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供完整的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无法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十)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部门(0592-5301713)实施监督。
  (二十一)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二十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十三)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艺术学校网(www.xm-artschool.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十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

 

厦门市艺术学校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 日

文档附件:
· 附件一:岗位信息表
· 附件二:报名表
· 附件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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