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论坛杂志社 作者:徐宗俦
【核心提示】中国式职称评定的机制,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它缺乏与时俱进的弊端而致其“千疮百孔”,被“有心人”钻进钻出。
最近有媒体曝光,某地高校教师评审工作中存在“沽售教授”现象,有评委甚至“开房收钱”。事件传出,舆论哗然,有媒体指出这实际上暴露出职称评审过程中“公开的秘密”。
中国式职称评定,一年一度越来越正常化;评定职称的行业、范围、类型越来越扩大化;评定的标准、程序越来越多样化;评定职称中的名堂越来越公开化……其直接的社会效应是越来越被人们所诟病。但是,又爱又恨又怕又惹不起又离不开——这是许多业内人士的纠结。
中国式职称评定,三十年来改革来改革去,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社会的科学水平、创新能力都得到相当大的提升,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然而,瑜不掩瑕。和许多事物发展规律一样,凡事都有个“度”,倘若把一桩好事弄得过了头,则是“过犹不及”。职称评定这档好事,跟着时间的延伸、空间的扩大,便随着社会风气的“转向”、知识界职业操守随波逐流的“下滑”,不要说职称评定中的龌龊事,就是国人视为最顶尖、最神圣的院士评选也难以幸免,不断地在“沦陷”。
中国式职称评定,通常是两大机制在起作用:一是职称标准的确定机制;二是职称的推荐评审机制。总括来讲概属中国式职称评定的机制,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它缺乏与时俱进的弊端而致其“千疮百孔”,被“有心人”钻进钻出,俨然成为职称推荐、评审的“老油条”。于是,“抽选评委程序不严格、评委本身不合格、评出的教授不合格”,这是某报文章中的画龙点睛之笔。对此,笔者一点也不感到有什么奇怪的,如果其中没有这些“污泥浊水”的话,好象反倒让人觉得不正常了——“假作真时真亦假”,就是这种感觉。
先就职称标准的确定机制而言,仿佛最能显现貌似客观与公正的、最能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恐怕要数把发表论文的数量、所载期刊级别的高低作为衡量的依归了。于是乎,市场法则推动了“版面费”的“沽售”。
再就职称的推荐评审机制而言,从有推荐资格的本单位、到审定能否“入围”的人事部门、再到职称评定委员会成员,关关都操着“生杀予夺”大权,你能怠慢能不套近乎能没点表示?“沽售教授”已然成常态,这是顺理成章!因此“沽售教授”被曝光,只是像一把“集束炸弹”一样,把“高调的开房收钱教授”倒霉的给披露了出来而已。其他地方、其他部门、其他行业的职称评定嘛,该咋的咋的。
恕笔者直言,中国式职称评定的标准、程序、格式一类,有如从党政干部的任用机制那里脱胎而出,顶多是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既然干部任用那里都有“买官卖官,待价而沽”,中国式职称评定自然会有“榜样在前,学样在后”之效应。所以说,机制不变,还有哪样不能“沽售”?
现行的中国式职称评定机制全盘推倒不可行,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原则,采取恰当的若干修正措施,则是可行的办法。一是缩小职称评定委员会中评委的连任率,每年至少必须换掉三分之二;二是增加对评上相应职称人员的公示内容,延长公示时间,以最大可能地扩大群众参与度;三是逐步减少职称与各种工资福利荣誉的连锁度,最大限度降低职称的功利属性,以其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来决定他的“绩效收入”;四是对所有学术(技术)刊物的“版面费”制定出国家允许的不可逾越的最高标准,并对刊物强化学术质量、内容真伪的“连坐制”监管——即法律中所定义的“连带责任”。
(作者为原贵州省政协委员、安顺市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