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引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1年是我国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部署实施教育改革的“教改元年”。我国高等教育研究主要围绕《规划纲要》涉及的两大主题——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而展开。此外,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研究也成为2011年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主题。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这些年来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2011年,我国高等教育理论界除了继续从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出发来研究高等教育质量问题之外,还出现了如下两方面的研究动向。
第一,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涉及两个具体的关键问题,一是继续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能力;二是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高等教育理论界对这两个问题集中进行了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在其中起到组织和主导的作用。与此同时,学术界对我国出现的两种现象——对照世界一流大学排行指标建设一流大学和部分“985大学”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予以高度关注,发表了理论反思性观点。
第二,从知识转型角度研究。过去,主要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来研究高等教育质量观的转变;当前,从知识转型的角度研究,更体现了高等教育质量研究的国际性。有学者认为,现代知识体系已经发生了两方面变化:一是知识的性质由学科性知识向实践性知识转化;二是任务与项目导向的知识生产日益发展成为主要的知识生产形式,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大学知识生产过程,大学已经不能像过去那样垄断知识的生产和应用。在知识转型背景下,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必然发生变化。因此,必须确立与知识转型相适应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其中,大学的科学研究质量,既表现在对学科性知识和理论的突破和创新,更表现在大学与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协同,通过科学理论的运用和技术开发,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满足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直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大学的人才培养(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各层次)质量,均需考虑由知识转型所带来的不同质量标准和要求。
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现代大学制度是最近1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当前我国关于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现代大学制度的普适性、历史阶段性问题和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等方面。
第一,普适性。现代大学制度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是建立在西方大学传统基础之上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大学外部,它涉及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大学与大学的关系;在大学内部,表现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涉及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虽然各国的大学历史和传统不同,各国的政治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差异较大,但现代大学是一种具有普遍共性和高度国际化的社会组织,现代大学制度因而对世界各国的大学具有普适性价值。这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理论背景和基本前提。
第二,历史阶段性。有关学者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形成有其历史过程。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对大学性质的认识——大学是学者团体、学术共同体、研究高深学问的机构。但是,目前现代大学已经突破了学术共同体的范围,也不只是研究高深学问的机构,甚至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教育实体”,而是“多元化巨型机构”和“复杂的社会实体”。现代大学与政府和社会之间形成了紧密而复杂的关系,政府的干预、市场的介入和社会需要的满足不仅不可避免,而且为大学焕发活力、健康发展所必需。因此,现代大学制度具有历史阶段性,需要根据现代大学性质的变化,以及高等教育已经步入社会的中心、成为众多利益相关者利益所系的机构这一基本事实,予以重新概括和阐释。
第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不仅具有普适性和历史阶段性,而且具有不同的国别和文化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提法成立。但是,什么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特”在何处?
在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上,《规划纲要》确立了政府管理高等教育和大学的基本框架。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上,《规划纲要》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此外,高等教育理论界还研究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教授会、大学章程建设等相关理论问题。
在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过程中,如何既考虑现代大学制度的普适性又体现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普适性和中国特色是否矛盾?“中国特色”的大学制度是否是现代大学制度?这些理论问题尚需进行深化研究。还有一些更为深层次的理论问题,比如,在确立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对高等教育事业和大学的领导这一基本思想之后,如何在体制机制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对高等教育和大学的领导方式是否不同于其他领域?党对高等教育和大学的领导与政府对高等教育和大学的宏观管理是何关系?诸如此类的问题也有待开展具有思想高度和理论深度的研究。
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
在我国,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和发展问题一直是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2011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基本问题上,一是建设作为现代学科的高等教育学,二是建设作为一级学科的高等教育学。前者关系到高等教育学的学科性质,后者关系到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归宿和地位。
第一,超越“学科论”和“研究领域论”之争。学科论者认为,高等教育学是一门学科,是一门正在走向成熟的学科;研究领域论者认为,高等教育学现在不是、今后也不可能是一门学科,只能是其他学科的一个研究领域。针对这一争论,有学者提出了“建设作为现代学科的高等教育学”的观点。此观点认为,高等教育学是一门学科,但是一门不同于经典学科的现代学科。经典学科主要是基于知识演化逻辑对学科知识进行划分,现代学科则主要是基于社会需要对学科知识进行划分。二战以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都因社会需要的广泛介入和主导,形成了学科的高度分化和深度融合,使得传统的学科分类判断标准逐步丧失其有效性。从现代学科的性质和标准来看,高等教育学是一门综合性社会科学,是一门现代学科。我国应该超越“经典学科论”与“研究领域论”之争,建设作为现代学科的高等教育学。
第二,从教育学中独立。在我国,高等教育学作为教育学的二级学科已有将近30年的历史。在此期间,有学者就曾探讨过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的关系问题。受今年我国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调整所驱动,高等教育学界明确提出了建设作为一级学科的高等教育学。此观点认为,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在知识体系、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差别甚大,两者在研究旨趣、问题意识、话语方式等方面也有明显区别。从学科发展历史看,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是两个不同学科,具有不同的研究传统。从现实角度看,现代高等教育已经演变为关乎人类社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社会问题,甚至很多方面已经突破了“教育”范畴,成为一个有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复杂社会系统。从社会需求逻辑主导的学科划分标准来看,将高等教育学作为教育学的二级学科已不能适应高等教育学科知识发展的需要,高等教育学已经具备独立于教育学的一级学科的基础和条件。
还有学者认为,建设作为一级学科的高等教育学,有利于化解当前高等教育学所面临的“学科危机”。当前的高等教育学学科危机源于我国学科管理政策的新变化——按照“一级学科”申请学位点并进行人才培养。目前,为了申报和建设教育学一级学科以及争夺庞大基础教育市场的利益驱动,不少大学的高教研究所纷纷改名为教育学院或教育研究院,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趋同,高等教育学沦为教育学的一个学科方向,正在逐渐丧失其独立的学科地位。因此,应建设作为一级学科的高等教育学,提升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地位,使其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