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简章
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海沧街道、东孚镇等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招商引资工作人员9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2、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人数 所属单位 报考条件
01招商引资工作人员
3
新阳街道
1、具有销售或商务谈判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商务谈判能力;
4、了解招商引资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招商经验者优先。
02招商引资工作人员
3
海沧街道
03招商引资工作人员
3
东孚镇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23日
报名地点:
1 、现场报名:
厦门市人才评荐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幢3楼(厦门市人才中心三楼)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592-5110333
2、网络报名:
邮箱:sff@xmhunter.com (网络报名者届时须提供报名相应资料的原件)
报名表可在厦门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或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 )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进入面试者参加个性特质测试和能力测试。
结合岗位要求,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的综合素质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名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结合岗位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适岗性。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沧区政府网公示栏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基本待遇: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业绩考核,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9日
附件: 厦门市海沧区招聘招商引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