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2012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新教师工作方案》中所有岗位报名时间延长10天,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10日。
二、同时对原《方案》“教师岗位—1、教师岗位—6、教师岗位—12”的“专业要求”或“其他条件”栏内容进行适当放宽,调整后上述岗位条件具体如下: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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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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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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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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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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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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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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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位可不作要求,非全日制本科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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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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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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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证劵、金融学、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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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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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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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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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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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位可不作要求,非全日制本科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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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2012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新教师工作方案》中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其余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