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从我县2012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中选聘3名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乡镇农业、林业基层站3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我县2012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且身体健康,服从分配的。
三、选聘步骤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8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县公务员局;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笔试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按现服务岗位、专业,由县公务员局直接分配的办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试卷、阅卷由县公务员局委托上级相关部门负责。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
1、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为拟聘对象,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拟聘人员经公示,其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五年。
五、本次选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闽清县公务员局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