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1)
【热点案例】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结构的改变,原有的以“单位制”为基础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被打破,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汇聚到城乡社区,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沉淀到城乡社区,越来越多的居民生产生活需求集中到城乡社区,城乡社区日益成为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而原有的管理体制机制以及方式严重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改革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模式和方式,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考点分析】
1.当前社区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有:
第一,社区服务的性质定位不清楚。社区服务在本质上是属于福利服务还是盈利服务,或者它在服务项目上如何进行区分。
第二,社区服务功能普遍薄弱。目前社区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硬件设施不齐全等问题,导致社区服务功能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第三,社区服务的队伍建设问题。
第四,体制不顺,权责不明;
第五,社区服务的行政化问题。
注意:实际考试中务必结合给定资料中具体问题进行概括与分析,不能盲目作答。
2.解决好社区管理与服务中的各项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即由经济增长型转向社会全面进步的发展观格局;
第二,有利于国家工业化转向社会现代化的发展。
第三,有利于社会管理体制的转轨和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赋予社区管理以充分的条件。
3、基本对策:
第一,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
第二,推进社区救助服务。
第三,推进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服务。
第四,推进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第五,推进就业服务。
第六,支持社区居委会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
第七,支持社区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
【精彩论述】
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社区。这是对这些年社区工作在城市基层所发挥作用的充分肯定。社区工作的前景是无限的,社区工作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2012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2)
【背景材料】
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2005年6月安徽池州事件、2007 年1月四川达州事件、2007年6月广东河源事件、2008年6月贵州瓮安事件、2009年6月湖北石首事件、2010年04月黑龙江富锦长春岭事件、 2010年6月安徽马鞍山事件等。
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成为各级党政机关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方面,要从理论上承认群体性事件是利益纷争,就必须认可那些群众都是有血有肉的公民,他们生活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其诉求不过是为了生存。另一方面,现在有那么“群众意见很大”就不再是个别地域性的问题,而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考点分析】
一、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
1.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满群体存在,个别不法分子借机煽动部分群众的不满情绪。
2.政府转型期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职工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领导干部不倾听群众呼声,不关心群众疾苦,使小矛盾酿成大矛盾;
3.群体性缺乏心理因素诱导。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复杂化;
4.社会管理方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不相适应。
二、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对策:
1.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
2.加强农村基层建设,提高农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促进农村稳定;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
5.加强调研,做好群众性事件前期预防和善后工作。
6.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做到发现事态迅速制止;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办事、文明办案、取信于民;
8.加强侦控工作,严格区分事件性质、分类处置。
2012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3)
【背景】
公开纠正冤假错案,公开审理典型案件,公开面对社会监督,司法公信力在阳光下塑造。河南平顶山鲁山县人民法院天价过路费一案再审现场,当事人、法官、律师吸引着全社会的关注。此外,还有40多家媒体参与旁听,正是借助他们,这场判决的细节一一呈现在公众面前。9•8矿难公开审理,30多家媒体到场。瘦肉精案,邀请400人参加旁听,电视直播。而在早之前,还有赵作海案,2010年就此共召开了13次新闻发布会。公开是人们从几个典型案例中看到的统一特征。
在这一系列的公开之下,效果开始显现。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在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普遍上升情况下,河南法院首次呈现下降趋势。河南法院的公信力,出现的态势是上升。
【注意事项】
1、司法公信力基本任务有:司法具有公信力是司法的本质要求,是建设法制国家的内在要求。
2、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具体问题务必结合给定资料进行概括与分析。
3、基本对策:
第一,体制上要理顺,使对法律依法审判、独立审判、正确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强维护。把依法治国写进了我们宪法之中去,要求我们国家行政机构要在法律的范畴中去作为,去行政。
第二,法官的素质需要逐步的提高,法官队伍的建设需要得到加强。提高法官的办案经验,和法官的职业道德。不断的要提高老百姓法律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第三,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政府回应效率。塑造司法公信力,正确地去面对错案。公开、坦诚、真诚地去面对错误,并且及时地纠正,还正义以他本来的状态,可以强化司法的公信力。其次,司法公信力的塑造其实是需要我们实事求是,而且最重要的是对于各种各样的监督里面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有回应。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媒体不仅仅有监督,而且能够通过这种监督得到另外一方回应,这样一来一往公信力会上升。
【相关评论】
最关键还是因为它是一个热点案件,它已经被放到聚光灯下,它有社会的关注度。
司法的精髓绝不是照搬条文,而必须关注民生,体察民意,全面准确理解和适用。循天理、遵国法、顺民情,方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任何国家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都会考虑法律的规则得到实现,同时也会考虑到社会对这种规则实行的认同程度,所以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并不一定就是一个我们特有的问题:第一,天理、国法、民情。充分说理,将三者怎么结合起来,如果能够有充分、细致、具体说明理由,这样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第二,说理的过程和说理的本身充分对外部公开,如果讲的道理,而且道理本身又是对外公开的,那么我想很多时候这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就可以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