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9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党政管理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
4、所有报考党政管理岗位人员,研究生须于“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
5、年龄要求:参见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个别岗位要求的截止时间说明:
(1)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1日);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职务的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1日;
(3)会计从业资格获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1日;
(4)计算机二级资格证书获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2013年春季党政管理人员招聘计划
需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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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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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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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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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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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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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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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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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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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文学、历史学类,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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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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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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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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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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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在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各级团委学生负责人;校院两级两委正、副部长;班长或班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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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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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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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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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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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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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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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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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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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在学期间曾担任过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各级团委学生负责人;校院两级两委正、副部长;班长或班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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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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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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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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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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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秘书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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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在学期间曾担任过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各级团委学生负责人;校院两级两委正、副部长;班长或班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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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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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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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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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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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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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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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与地方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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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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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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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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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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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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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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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期间曾担任过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各级团委学生负责人;校院两级两委正、副部长;正副班长或班正副团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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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SPSS、Origin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及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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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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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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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经济学、管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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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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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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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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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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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出色,善于沟通,计算机操作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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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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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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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审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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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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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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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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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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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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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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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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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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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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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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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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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党务
秘书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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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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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热心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工作勤恳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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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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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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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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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35周岁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月25日—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页左上人才招聘页面(http://218.5.6.211/rsc/zp/)注册并报名,应聘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指定规格上传电子免冠照片,未上传照片或未按照要求注册填写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人员须如实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表,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报名人的报名及聘用资格。
3、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表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页(http://218.5.6.211/rsc/)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页(http://218.5.6.211/rsc/)发布。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已毕业研究生
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工作证明等)。
2、应届毕业研究生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工作证明等)。
3、留学回国人员
身份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工作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其他说明
(一)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六、信息公布方式
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218.5.6.211/rsc)上公布。
七、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218.5.6.211/rsc/)上发布。
3、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4、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218.5.6.211/rsc/)发布。
2、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
3、面试具体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5、面试考核内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
6、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八、体检与考核
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去顶体检考核人选,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一张,到我校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与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九、聘用
(一)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向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纪委监察电话:0591-85254294)
十、岗位适用性考核
我校将对已报到的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适应性考核,不适应该岗位工作实际的人员,由我校调整安排到合适岗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朱老师赖老师;
电子信箱:rscfq@fjnu.edu.cn;
联系电话:0591-85260262,85169817,85254407(传真)。
监督电话:0591-85254294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