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名,主要对象为近年来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政治学专业、党史党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211”工程学校及中央党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且在公示期(博士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
2、中共党员,男性;
3、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1年第六版〈北京大学〉为准)已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请用特快专递寄送“本人简况”一份并同时电话告知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简况”内容: ①自然情况 ②教育经历 ③工作经历 ④科研成果 (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两篇 )⑤获奖情况 ⑥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四、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3月2日
面试时间另定。
五、招聘程序
1、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为试讲本专业专题课一课,试讲时间另行通知;试讲采用一堂课形式:①讲课内容须在本专业领域内,题目由专家评审小组确定;②授课形式:专题课;③授课对象:厅局级、县处级干部;④授课时间:50分钟;⑤授课基本要求:A、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广博的知识和较高的科研含量;B、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C、有较好的教学方法和授课艺术。
3、面试由专家评审小组评审,量化记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并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专家评审小组由本单位领导、专家,上级部门相关领导及专家7-9人组成,本单位人员不多于3人。
4、本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组织考核以及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并组织体检。凡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应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校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厦门干部教育网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 编:361027
联 系 人:陈宣华 电话:0592-5302013
王美玲 许生民 电话:0592-5302014
传真: 0592-7790181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