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小学科学教研员1名、小学思想品德(兼综合实践)教研员1名、中学生物教研员1名、信息技术教研员1名、心理健康(兼特教)教研员1名。
二、招聘范围
全国各公民办中小学、进修学校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师德。
2.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在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评优中获奖,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
3.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在CN级刊物发表过2篇及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数学教研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十年及以上小学数学学科教学或教研员工作经验;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教育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水平较高,可独立开展研究性工作;
(4)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5)身体健康,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后出生,下同),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小学科学教研员
(1)具有相关专业(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及以上科学学科教育教学或教研员工作经验;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
3.小学思想品德(兼综合实践)教研员
(1)具有相关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汉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等)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及以上小学品生品社教学或教研员工作经验。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中学生物教研员岗位要求:
(1)具有生物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十年及以上中学生物教学或教研员工作经验。
(2)具有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
5.信息技术教研员
(1)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一定摄影、图片剪辑、视频制作基础,具备硬件维护能力,能从事网站维护、网络教室的日常管理;
(3)有较高的计算机专业水平,能从事计算机教学;
(4)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下同)。
6.心理健康教研员(兼特教)
(1)具有心理学类、教育心理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五年及以上心理健康教学经验;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能从事杂志编辑的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0日—2013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表至电子邮箱:hcqjyjgkzp@163.com)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计划安排在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地址:海达路2号海沧区教育局403室)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任教学科经历证明
(4)荣誉证书:各级表彰、参与课题证明、论文获奖、指导教师证明、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或教育教学类获奖证书等;
(5)CN论文发表刊物(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全文);
(6)近5年教师年度考核表;
上述(2)-(6)材料,须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各一份。
经资格审核,岗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3的,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开考。
4、核发准考证
对符合开考条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海沧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确定综合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教研员岗位相关知识(含学科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研究、案例评析等)。笔试总分为100分,
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www.xmhcedu.gov.cn)公示。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包括评课、答辩等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www.xmhcedu.gov.cn)公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成绩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由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区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教育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沧区教育局网(www.xmhced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批准,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9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的岗位聘任应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人员具体情况进行,
如招聘单位专技岗位数量不足或应聘人员不具备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三)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按厦府[2004]178号文件执行。
(四)严禁弄虚作假。凡提供假证件、假材料者,在选拔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区教育纪工委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海沧区教育纪工委(电话:6583931)
(六)未尽事宜,由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姚老师 庄老师 联系电话:6583703 6583833
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2.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进修学校教研员报名表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