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福州市区,是全日制国家公办的医药、生物类高等大专院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因学院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3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年龄放宽的岗位外,详见附件1。学历、年龄和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3、热爱职业教育,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岗位要求的相应资历以及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5、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健康标准。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fjfda.gov.cn)和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vcb.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书面投递、电子邮件。
3、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21日17:00前。
4、材料提交: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我院人事处,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我院人事处邮箱(2013rsc@sina.com)。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1)应届毕业生:《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3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非应届毕业生:《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工作经历证明。
5、资格初审:我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2月18日前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6、报名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人。应聘者可直接到我院财务处缴费,或缴至以下账户(注上应聘者本人姓名,缴费用途):
户名: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35001886300050000232
开户银行:福州市建行城南支行农大分理处
应聘者应在初审名单公布后三天内缴费完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7、通讯地址: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乘22路、75路、77路、85路、312路公交车至省建材工业学校站点下),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41210
联系人:陈若薇(13705037505)、罗明可(13003891601)
传真:0591—83741210
五、考试办法
1、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足3:1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考试时间、地点及未尽事项将于2014年2月28日前在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3、笔试前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考务费缴款凭证来我院人事处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4、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各岗位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
(1)笔试:满分100分,具体折算方法见附件1。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以拟聘人数与入围技能测试(说课)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说课人选。
(2)技能测试(说课):满分为100分,具体折算方法见附件1。技能测试(说课)内容由用人单位指定。
(3)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折算方法见附件1。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聘人数,面试设立合格线为70分。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我院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3、学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5、根据综合总分、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院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6、公示无异议,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执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对引进的专业带头人按照福建省紧缺人才待遇执行,并对带有科研项目的应聘者给予每个科研项目一定数额的启动经费。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