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漳州台商投资区将于4月28日赴闽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8名到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任教。招聘以现场发布会、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考核、考试,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专业对口,所学专业要求师范类专业并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提供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签写录用报到时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承诺;
(五)招聘对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本科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科目
语文
英语
化学
历史
心理
物理实验员
通用技术
人数
1
2
1
1
1
1
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9:00,
地点:闽南师范大学。
(二)现场发布会后,应聘者递交简历,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缴交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现场考试。考试采用笔试与专家面试相结合。总分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推荐参加面试,少于1:3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考核采用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以70%计入综合总分。
五、签约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约人选、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若总分相同,则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员名单在招聘高校公示7个工作日。
已签约人员将于2014年7月参加漳州台商投资区统一组织的体检、考核,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2014年8月办理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并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六、待遇
(一)享受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漳州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根据教师职称及业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985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福建省师范院校硕士毕业生,凡在当地购房者,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书,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985重点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以及福建省师范院校获得双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凡在当地购房者,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书,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2万元。
七、其它事项
(一)签约人员报到前应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证书及毕业生档案未及时寄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的签约人员,不予聘用。
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应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签约人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已签约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供审核。
(四)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与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联合组成招聘小组进行招聘。
(六)本公告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