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语言与翻译
【通过剖析西方译家英译《三字经》的种种弊端,如语义悖谬和文学形式的缺失,旨在说明文学翻译可以保全原文的形意张力,亦可确立翻译质量的评判标准。以英译《三字经》中构造三词偶韵体的尝试为个案,力图阐明典籍翻译的本质、原理、技巧及其他翻译问题,并通过对译文的对比和分析来提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启迪。】
《三字经》有三大凸现性特征:三字、韵体和经典。自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英译《三字经》以来,英译本已是林林总总。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不管有多少译本,也不管译得如何,如果不能再现《三字经》三字韵文的文体特征、文辞风格和文化内涵,那就不能算是成功的,无法称作自主、自足、与原经典等值、媲美的译作。笔者拟定三词格偶韵体英译《三字经》,力图再现这一国学经典的超拔魅力和韵文风采。本文正是从这一实践出发,剖析英译《三字经》的心路历程,在总结西方译家成败得失的基础上具体阐述翻译的本质、原理和方法等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以期就教于文学,尤其是典籍英译工作者。
西人笔法与舛误
西人传播中华文化的热情和毅力自不可轻慢,然而其不足之处也不可不察,尤其是经典、国粹之译。西人译本颇受尊崇,多被国人奉为圭臬,其译笔到底如何,我们不妨聚焦于马礼逊、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eman,1801-1861)、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1845-1935)这几位早期译家对《三字经》第一节的英译。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马译:In the beginning of man, his nature is good. The operation of nature is immediate, of custom, remote.
裨译:Men at their birth, are by nature radically good; In this all approximate, but in practice widely diverge.
翟译:Men at their birth are naturally good. Their natures are much the same, their habits become widely different.
显然,这些译文不能算是合格的英文《三字经》,三字的整饬、相偕的韵美、经典的超拔全不见于译文。所谓英译,其实只是对经文的语义解释,而即便是语义解释也不够圆满。行文大多拖沓冗长,语义多有偏差。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文字释义上貌合神离,即拘泥于字面而失其要旨。可见,西人之译与《三字经》相去甚远。当然,西方译家也并非一无是处,有些译文确实满足了释义上的要求。比如,在“人之初,性本善”的解释上,马礼逊和翟理斯算是达旨的,他们虽不死译“本”,“本”已蕴含于字里行间了。整体而论,西方译家多有舛误,不妥之处比比皆是。以下根据《三字经》的首节译文权作误差分析。
裨治文望文生义,似乎如实地译出了“性本善”中的“本”字,但语义上却不准确。“本”乃是“本来”之“本”,而他却将“本”字误作“根本”之“本”(radically [L. radix (gen. radicis)ROOT]),也就是说,原文中的“本善”义为本来是善良的,译文的意思却是从根本上说是善良的。原文是历时性的,本善而今不善;译文是共时的,善却非完善。简言之,裨治文的译文没能反映孟子性善论的哲学意涵。
对于“性相近,习相远”,三家无不悖谬。马礼逊的译文虽然力求工整,但却语义晦暗,甚至有点不知所云,即便对照原文也找不到两者之间的关联。谁能想象The operation of nature is immediate, of custom, remote.是什么? nature 和 custom为operation 的作用对象,但动作的执行者是谁?如果 nature 和 custom 是operation 的实施者,这又表达什么意思呢?又如,immediate 和 remote 这两个形容词对应“远”和“近”,但这与原文中的“远”和“近”根本不是一回事。原文的“相近”与“相远”相呼应,是动态的趋势而非静态的近与远。“性”即孟子所谓的“性善”,是“我固有之”的“良知”、“良能”,不可能是 operation 的对象,而operation也不可用 immediate 来修饰。“习”是“性相远”的动因,不是表示风俗习惯的custom。翟理斯也曲解了“近”,他想贴近原文,在 the same上附加 much,反致败笔,much the same反倒预设不一样了。他把“习”理解为habits 也脱离了原文之旨。仅就“习”字而言,三家有三种不同的理解。马礼逊阐释为习俗(custom),裨治文理解为实践(practice),翟理斯则认为是习惯(habit),习俗、实践、习惯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同一个“习”字却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其可靠性自然值得置疑。反观裨治文的practice,与经文中的“习”在语义上最靠近,但组合起来却没能传达原义。
在叙事角度上三家也各有不同,但皆不够理想。这节诗的主题是人性,而马礼逊、裨治文在第二句便切换了话题。马礼逊不仅违背了同一律,nature 和 the operation of nature 是不同的话题,而且衍生出另一个话题,即the operation of custom。俾治文则将主题切换到所有人 all,前面的状语 in this 指代不明,与后面的in practice 也不对称,并列结构不对称,实是拗口。翟理斯将“人”译成复数的 men。由于作为物种的人是个体的集合,man可以用复数形式表达全称概念,但作为本性的nature却不是个体的集合,即不可能用复数形式表达全称概念,因此,men 与natures 连用并不契合。人既是全称概念,又如何有多种本性(natures)呢?
综上分析,西方译家纵有母语之长,但对原文的理解却不透彻,相应的译文表达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差强人意,加之缺少对语言表征性和翻译本质的辩证认知,致使文学不可或缺的形式大多丧失,如此翻译处理后的国之经典自然黯然失色。
翻译质量的可论证性
也许有人并不认同,如文化派学者,尤其是解构主义者。在他们看来,翻译本来就不存在忠实、对等或者标准,即便是原著、作者,其实也并不存在(Lefevere & Bassnett,1998)。基于这些理念,他们公然叛逆,竭力张扬改写、操控、施暴等翻译思维与行为,结果使劣译有了存在的借口,误译也便获得了价值。此种译论有其深刻的哲学背景和悖论支撑,赵彦春(2003,2005)已作了系统批判。也有人持意义不确定的观点,即诗无达诂,译无定法,变文之数无方。本质上,这是语言在“万物皆流”上的体现,但语言是表义的,因此必定是可推导的,这是语言在“飞矢不动”上的表现。毋容置疑,翻译是极为复杂的,是“宇宙进化史上最为复杂的事件”(Richards,1953),很难取得一致的意见。文化派如此认定翻译,语义不确定论者如此看待翻译,正从一个角度说明了文字的神奇、翻译的诡谲。但这些都不能构成为劣译开脱的借口。如果说误译的《三字经》也有价值,那其价值不在英译《三字经》本身。下面是《三字经》的部分译文,错得离奇,又不乏关联性。它很能说明译之为易、译之为异的诡辩性。此译在网上传播已久,当时看了一笑置之,现在可以说明翻译忠实原则的可论证性。
人之初 At the beginning of life,
性本善 Sex is good.
性相近Basically, all the sexes are same.
习相远 But it depends on how the way you do it.
苟不教 If you do not practise all the time
性乃迁 Sex will leave you.
教之道 The way of learning it
贵以专 is very important to make love with only one person.
昔孟母 Once a great mother, Mrs. Meng
择邻处 chose her neighbour to avoid bad sex influence.
子不学 If you don't study hard,
断机杼 your Dick will become useless.
窦燕山 Dou, the Famous
有义方 owned avery effective exciting medicine
教五子 All his five sons took it
名俱扬 and their sexual ability were well-known.
养不教 If your children don't know how to do it,
父之过 It is all your fault.
教不严 If they had lots of problems with it,
师之惰 their teacher must be too lazy to tell
…… (略)
再铸经典的企图
基于对《三字经》文体特征和文化内涵的体悟和多年来对翻译本质的探索,赵译试图以最严格的手法英译《三字经》,重新编码,再铸经典①。英语没有字这样的语言单位,但《三字经》的“三字”又是不可或缺的凸显特征。如果像西方译家那样翻译,便无论如何不是《三字经》了,充其量只是对《三字经》的语义解释。如何解决译语中没有但译文中又必须表现出来这一矛盾呢?赵译求诸化矛盾为不矛盾的可拓逻辑,以类比的方式找到相似点,即以英语的三个单词类比汉语的三个字,这样就有了在形式上对应的 Three Word Primer。《三字经》每四行构成一小节,译文中便是每节12 词对应汉语的每节12 字。就韵式而言,译文以aabb 的偶韵类比原文多为aaba 的传统韵式。《三字经》的韵式并不十分严谨,有时是aaba,有时是 abab,严格说来不同于西方的交替韵,但三字式格局即便不押韵也显得整齐。由于英语单词长短不一,组词成句则难免参差,所以英译文才用偶韵,以弥补诗行不齐之弊。
《三字经》英译被视为畏途。有评论家认为,这是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何况是三词偶韵的英译。但比天使胆大者也不乏其人,只是他是否具有天使的水平。笔者呈上的是对应原文的三词偶韵体,以形式论,这是真正的英文《三字经》。当然,形式美并不等于译文美,形神兼备,保留形意张力和意义潜势才是赵译的基本要求。不敢说赵译《三字经》是如如之作,但措辞、韵式、调变的功夫全在此了。
将《三字经》的三字格局转入英语的三词格局,并且要在六个单词之内构成韵脚,这并非易事。翻译真正能给人至高享受的就在于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将可能变为现实。无疑以韵体英译《三字经》险象环生,最大的危险就是因韵害义。即便普通的译诗也常有因韵害义之弊,吕叔湘(1980:9)曾说:“以诗体译诗之弊,约有三端。一曰趁韵……”更何况是简约至极的英译《三字经》呢?赵译最反对的恰恰就是因韵害义,如果为了押韵而错乱织综或丧失要旨,则译犹不译。因表征手段调整而增词、减词或适度引申则属于译之为易的常态。因译语之宜,以可拓逻辑的类比方式(赵彦春,2007:94-103)进行脱胎换骨的转世(transmigration)则属于译之为易的升华。译文以趋同原文为旨归,力争在形式、内容、含义诸方面逼近原文。形式是类比的,没有类比便没有译(同上:84)。赵译的总体要求是努力做到文辞洗练,节奏分明,意境悠远。以下以笔者《三字经》的首节译文为例,剖析笔者英译的理路和处理策略。
Man at birth,
Being of worth.
The same nature
Varies on nurture.
这节诗是《三字经》首篇,统领全文。前面对马礼逊等译本的分析表明,要想译好这段经文并非易事,这不仅仅要求译者具备扎实的语文知识,还要求对中西方人性论乃至本体论、价值论、目的论等有所体悟。中国文化素来有孟子性善论与荀子性恶论之间的论争。《三字经》为儒家经典,依据的自然是孟子的性善论。且不论性善还是性恶,译文如果不能达到具有普世意义的人性这一哲学高度,便贬损了《三字经》的哲学价值。《三字经》从人性谈人伦和教育等问题,这与西方文化不但不对立,而且可以融通。西方哲学其实也有“性本善”这一主题,《圣经》上说:“And God created man in His own image; in the image of God. He created him; male and female. He created them. (神就按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人,乃是按着神的形象创造他,创造他们有男有女。)”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上帝即善,故人即善。综合对中西方文化的认识,笔者最初的译文为:
Man the breed,
Of good seed.
The same nature,
But varied nurture.
man 是全称意义,the breed 凸显整个物种和中西文化都反复申明的各从其类。good seed 强调初始、本源的善,这也是有出处的,如 And he(Jesus)gave them another story, saying,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like a man who put good seed in his field. (他(耶稣)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而Jacob(雅各布)也被称作the Seed of Abraham (亚伯拉罕的子嗣)。作为物种的 the breed 与作为初始状态的good seed 相照应,应能充分体现“人之初,性本善”的思想。中西文化混则相同,析则相异。所谓的相异,即是在表征上有所差异。在西方,人性的恶源于撒旦的引诱,在此意义上本善、本恶都解释得通,就看人性的开端从何时起。如果从夏娃堕落算起,则性本恶,即所谓的原罪;如果从上帝造人算起,则性本善。《三字经》与《圣经》可以兼容,因为都是先善后恶。赵译以天然的 nature 与人工的nurture 相对举,前者为与生俱来的性,后者为人力所为的伪。nature 与nurture 不仅押韵合辙,而且也将性与伪对比起来。西方读者应该能体会“性本善”的真义以及与西方文化的差别乃至互文关系。为了在字面上也贴近原文,笔者作了进一步的调整。man at birth更接近“人之初”,而且birth有物种创生和个体出生双关意义或联想。人性本一,后天之“习”使之异化,the same nature承前启后,叙述了变异的根源。这里有必要阐明 Man at birth,/Being of worth. 的语法构成。这是小句(small clause)构成的表意单元。being的措辞是经过斟酌的,它一语双关,既是 be 的现在分词,与of worth 构成系表结构,又是 be 的动名词,即being为名词,of worth则为定语或附加语。在西方哲学中 being 是重要的哲学术语,暗涉本质essence。essence 的拉丁语词根为esse,相当于be,这样 essence与 being 就连通了。
…… (略)
结语
西方译家筚路蓝缕,多有建树,但由于其文史哲乃至翻译本身的局限性,难免望文生义,同时又不能兼顾原文的诗体特征,我辈虽有感恩之心,却难能苟同了。值得注意的是,翻译并非简单的文辞对应,而应深入到中西文化之源,根据诗体特征,瞻前顾后,左右逢源,而达至译文的圆满调和。本文对比分析翟理斯等译家的散体译文,并剖析笔者翻译《三字经》的思路理念,以展示不同译本表征方式上的差异,更重要的是,以此透视翻译的本质、原理、技巧以及翻译过程中所涉及的种种因素,尤其是成败得失可能给予我们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