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是国家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延续2015年各项政策深入推进的一年。回顾2016年的热点,高等教育继续与科研体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关键词联系在一起,也同时发展出许多新的面向,例如本科高校转型、思政课等。
在今年年初,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鼓励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3月2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规定》明确,对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要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总额中拿出不低于50%的比例,对其给予奖励。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作出部署。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李克强强调完善保障和激励创新的分配机制,提高间接费用和人头费用比例,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其中提到尽快落实改进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科技成果权益分配等政策措施,破除束缚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8月17日,教育部、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免除高校领导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8月2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重视社会服务考核,综合考评教师社会服务,完善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聘任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与服务岗位的教师,主要考查其实施科研成果转化的工作绩效,并作为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10月13日,教育部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提出23项举措助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明确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分类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将建设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机制。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从4方面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加大在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11月18日,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建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机制。
可以说,2016年从年初到年尾,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就一直在不断地深入落实,各地也出台相应措施意见回应国家政策。“广东出台实施意见支持高校教师在岗离岗创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以多种形式成立技术成果转移服务机构,允许其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同时还支持高校教师在岗离岗创业。“辽宁高校千名专家走进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三五”期间,辽宁省每年将从高校选派1000名左右专家进省内1000家左右企业,联合攻克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500项,完成企业关键技改课题1万项;推动高校专利有效实施率达到10%以上;推动建立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100家以上,帮助企业建立研发体制、培养研发队伍。四川省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特殊支持政策、实施更开放的外籍人才引进政策、改进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完善军民人才深度融合发展机制、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拓宽人才创业投融资渠道、建设人才优先发展试验区12项政策。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鼓励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带着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改进评价考核方式,对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注重转化效益评价。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在冀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机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扣除其处置过程中直接费用后,其净收入的70%或以上可用于奖励个人和团队等;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税收政策;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工作机制。宁夏出台《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鼓励高校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并经批准的前提下在职创业,收入归个人所有,允许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经单位同意,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
相关高校也在此做出回应。“南开大学出台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直接转让收益和实施许可产生收益,学校享有20%,课题组或技术团队享有80%,且该部分收益可全部提取现金”,“在组建企业中,课题组或技术团队享有该无形资产所占股权的80%;学校享有该无形资产所占股权的20%”。四川大学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提出到2018年,为成都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校地协同创新机制。清华大学与苏州共建环境创新研究院,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环境科技创新为基础、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在苏州高新区建设环境科技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产业技术服务平台、环境战略高端智库。另外,西南地区大学科技园联盟成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关键词二:科研经费管理
6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会议确定,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从原来最高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7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多数科目,资金如何安排都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合并“同类项”。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以按规定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15%、13%。同时,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另外,建议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聘请财务助理提供专业化服务,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另外,财政部7月27日修订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规定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负责科研工作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年度预算的30%。《办法》指出,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在此基础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9月28日,财政部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印发了联合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指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同时明确了间接费用占项目资助总额的核定比例。
这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科研预算编制松绑,突出科研项目资金对人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更加完善和明确了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将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是区分开,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
在去年年底国务院发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之后,各省市、各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际学科同行评议等纷纷成为支持双一流建设的后盾。高校围绕双一流建设谋划布局,与省市达成战略伙伴,省市主动规划双一流建设,成为回应这一政策相辅相成的两条路线。
“天津大学首邀国际学科同行评议”。“四川大学与成都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框架协议,就共建世界一流大学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定共同打造10—15个国际领先的一流学科领域”。东南大学出台“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优化学科布局,进行顶层设计”、“做好增量,大力引进高端人才”、“采取特殊措施,促进已有人才的发展”、“加强国际化”、“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及内部治理结构优化”、“加强基础研究、原创性研究”等推动大学建设。浙江大学启动和部署“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支持计划”,提出经过两个五年时间(2016-2025年)的建设,极大提升学科实力水平,实现浙江大学基础学科的全面复兴,形成一批学科高峰。南京大学114周年校庆,陈俊校长提出今后5到10年将把一流学科建设的重点放在学科高峰的建设上,通过选准高峰点给予精准支持,用高峰来带动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北京大学召开学部工作会议布置学科规划工作,提出从整体宏观谋划学科布局调整,深入分析和对比国内外有关高校学科的体制机制,正确看待不同学科在组织形式、运行机制、评价体系方面的差异,找准学科定位,完成学科规划工作。西安交大与西安市政府启动“十三五”合作重点任务,共同推动一流学科建设。
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15所以上高校进入全国百强,其中10所左右高校进入前50名。甘肃省出台《关于印发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面向普通高校重点建设50个左右的一流学科。河北省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将分类支持、重点建设12所一流大学和54个一流学科,省财政将每年增设专项资金5亿元给予支持。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吉林大学签署《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大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协议书》,“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将出资15亿元支持吉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深圳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争取到2025年,深圳高校达到20所左右,全日制在校生约20万人,3-5所高校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50名,对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的高校,建设周期内每所给予最高10亿元专项经费资助。四川省教育厅出台《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将分四个层次,重点分类、推进建设15所左右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300个左右“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
值得一提的是,在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成为一个亮点。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立完善拔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服务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等七项主要任务。另外,在2016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年会上,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也透露,教育部将于今年年底、明年年初颁布实施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的教学质量标准,作为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国家标准和基本要求。
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第四轮学科评估备受争议也充满了各种“战术”。许多高校可能敏感到这一次的学科评估可能跟一流学科建设挂钩,也就是与资源分配相关,纷纷作出“战略调整”,关停并转相关学科。
4月,教育部学位中心于北师大宣讲第四轮学科评估政策,指出本次学科评估更加注重人才培养质量,更加注重特色和成效,更加注重国际化,更加注重社会服务。4月22日,教育部学位研究中心向高校发出《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其中“A类期刊”名单上的期刊,引来更多教师的质疑。5月6日,教育部学位研究中心发出《关于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补充事项的函》,决定暂不增列“A类期刊”指标。
从这一事件可以看到各高校在应对外部评价上不再被动,而是更加主动,在学位点的动态调整上也开始自主谋划。东南大学举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学科评估动员会,要求各学院对其负责建设的学科进行认真梳理,对建设状况不佳的学科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近期难以通过整改达到学科建设要求的学科,希望有关院系领导从学校大局出发,主动提出撤销,为学校学科布局的优化调整打下基础。中南大学开展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拟调整22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授权点。武汉大学主动撤销了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自主增列药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西南交通大学撤销了政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与传播学院,新建了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整合了经济管理学院,重组了建筑与设计学院。吉林大学发布《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总体方案》,提出基本使学校一级学科整体规模控制在55个左右,学位授权点涉及一级学科数不超过55个,本科专业控制在90个左右。浙江省有4所高校主动撤销了42个学位点,3所高校增加了8个学位点。浙江大学此次力度最大,撤销数高达34个,其中包括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点26个。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0月19日正式公布《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共有25个省份的175所高校撤销576个学位点,包括大量博士学位授权点。此外,共有25个省份的178所高校增列了366个学位点。
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三步走”目标。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29339项,参与学生人数共计120345人,投入项目经费共计4.98亿元。在国家力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继2015年之后,创新创业教育继续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一大热词,在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立创新创业项目及学位的基础上,各高校纷纷将创新创业纳入学校规划,与国内外研发团队深入合作,建立创新创业基地或学院。
南京大学 “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为进一步提高办学国际化程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将构建“五四三”双创教育体系,即以创新创业课程、讲堂、训练、竞赛、成果孵化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教学体系,创新、创意、创造、创业“四创融合”的成果转化、孵化平台,校校协同、校地协同、校企协同的“三个协同”体制机制,还将建立10个左右的“四创融合”实践平台,600位各行业专家组成创新创业导师库,成立了南大-腾讯“互联网+”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成立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组建国际化的创新创业平台,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助推创新创业团队快速发展,促进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科研成果的快速市场化、产业化。清华大学与匹兹堡大学合作建立创新研究中心推进技术产业化,两校将对各个行业的商业化机会进行全方面考察,鼓励各自的教师,学生及员工参与合作机构的商业计划比赛及其他创新与创业活动;6月,清华启动《“三位一体”、“三创融合”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及示范》,训练体系为期2年,基于将价值、能力和知识融为一体(“三位一体”)、融合创意、创新、创业培养(“三创融合”)、统一规划本科到研究生培养过程(“本研协同”)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开展大学生多维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及示范研究;9月,清华正式实施跨学科“技术创新创业科班生”教育新模式,首批设置智能硬件、机器人、智能交通3个方向;10月,清华成立新药创制中心 打造全球药物创新生态。四川大学与成都市计划共同打造“3+3”国际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即联合牛津大学、美国匹兹堡大学、四川大学等“3校”在英国、美国匹兹堡、及成都等“3地”共建国际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打造全球创新地标;另外,成立全球校友创业家联谊会,动员、汇聚全球校友筹建一个10亿元的同创基金,支持川大学子、全球优秀青年创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投入500万元设立“中国科大青年创新基金”,成立创客中心,遴选出55个涉及新能源、新材料、未来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创新项目。北京大学校内开放首家双创空间“北大元创”,引入互联网创新创业支持系统,为校内外创业者提供智能化办公空间及全方位的创业孵化服务;10月,北大成立全球大学生创业中心 推出创业教材《北大十五堂创业课》。北京中医药大学启用“杏林”众创空间,19支大学生创业团队首期入驻,所遴选与孵化的创业项目均具有鲜明的中医药特色。厦门大学启动了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并以创新创业教育作为突破口,自2015级创新学分作为必修学分,计入教学计划总学分,每名本科生应至少取得两个学分,学生参加科创项目、学业竞赛、发表论文和发明创造等可申请创新学分。
浙江省出台了《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其提出,2016年起,浙江省将全面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到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实现浙江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后自主创业率稳定在5%以上,到2020年,浙江将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实战训练、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涌现出一大批大学生创业群体和大学生创业企业,3月底前,浙江99所高校建立了创业学院,64所高校申报开展创业学院建设和新型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培养试点。2016年青海省投入5000万元,作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引导资金中,4000万元用于重点支持省内各高校在读两年以上的大学生及毕业7年以内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在青海省内依法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宁夏提出,“十三五”期间,基本建立以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积极推动部分有条件的高校、二级学院和专业集群向应用型转变,大力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学生经学校同意后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甘肃建10家大学科技园助力创新创业,计划到2020年,建成10家左右大学科技园,孵化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
12月,教育部透露,将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人才库由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各行各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高校教师组成,旨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将持续推进。
在国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工程教育一直备受关注。工程教育质量也对工业发展创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4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发布《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其中《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单独作为专题报告发布,对工程教育在校生规模、教师规模、毕业生质量、国际化程度进行了深入统计和分析,其中提到工程教育质量强调国际完全实质等效,尤其突出以学生为中心(Students-Centered)、成果导向(OBE)、质量持续改进(CQI)的特点。作为工程教育的引领者,教育部、各高校也在透过与企业签署协议等推动工程教育建设。
今年6月,中国成为国际本科工程学位互认协议《华盛顿协议》的第18个正式成员。凡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CEEAA)认证的中国大陆工程专业本科学位将得到美、英、澳等所有该协议正式成员的承认。2015年,中国科学院与清华大学共同申办了UNESCO国际工程教育中心,今年6月中心正式揭牌,中心以创新驱动和产学合作为主线,聚焦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围绕工程教育质量提高与促进公平的核心使命,与世界各国广泛合作,建成一个惠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高水平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智库型研究咨询中心和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另外,教育部与西门子签署合作备忘录,面向“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培养创新型人才,双方合作的范围将涉及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智能制造方向专业共建、教师应用技术能力提升、教学资源建设、学生工程能力认证等,希望促进中国的职业教育和工程教育朝着更加国际化、更加开放的道路发展。7月,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台湾龙华科技大学、麦可思数据公司三方合作共建的《悉尼协议》协同应用研究中心揭牌,《悉尼协议》针对3到4年的高职学制,更侧重于工程应用、实施、品管方面的人才培养,更注重实践教学,中心旨在推动高职教育的深度改革。8月,中国机械行业卓越工程师教育联盟成立,林蕙青指出,当前,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进行,急需培养大批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助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9月,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的中德智能制造联合研究中心成立,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各类人才培训课程。
在新的发展背景下,高校、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存在局限,2016年薪酬制度、人事制度改革、新的人才引进政策也成为热点。5月,人社部发布《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已基本实现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93%。同时,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实现制度入轨,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率达到91%。各省市不断在人才评价激励方面松绑,各高校也在持续深入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例如允许教师离岗创业,这些改革旨在突破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瓶颈。
清华大学38个院系完成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提出:突出岗位职责导向,建立教师队伍分系列管理制度;科学制定选聘标准,实施教研系列教师岗位准聘长聘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深化薪酬福利制度改革,引导教师从项目导向转向学术导向;根据学科特点,探索相应的团队建设模式。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发文指出,学校正在推动人事体制改革,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改革,在院系层面,北大未来将尝试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包括学院的院长和副院长、系主任和副系主任,其职务会跟行政级别脱开,取消行政级别以后,北大会采用聘用方式上岗,不同的人会有不一样的聘任方式,将来北大还会加强职员序列的建设,每年有一个评估。
河北省提出,省属骨干本科院校和科研单位、有条件的省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可自主评审主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有硕士授权的普通本科院校可自主评审主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结果报省职改办备案。紧缺急需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山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在2017年6月底前,全省科研院所将全部取消行政级别,提出,建立现代科研院所治理结构,赋予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重点是搭建理事会、学术人才委员会、管理层和监事的治理架构,真正落实用编用人、收入分配、经费管理、成果转化收益、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管理等自主权。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即人才政策“30条”),明确“保障高校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在岗位结构比例内,依法自主开展岗位考核、自主聘任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启动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除了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给予相应的资源支持外,更重要的是将一批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打包”下放给试点高校,其主要内容包括人事薪酬、财务资产、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基建审批5个方面共14条政策,涉及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校人员编制、绩效工资核定、固定资产处置等。
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将编制出台《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其中多项重点任务中提到推进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向应用型转变。5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建立完善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从根本上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另外,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教育部也提出将组织高校开展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新聘工程类教师必要条件的试点,加大对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在校企之间的交流力度。在高等教育结构与社会需求发生矛盾的状况下,科学合理优化相关教育资源、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被提上议程,各省市开始重新谋划高等教育布局,从顶层设计开始,分类分层次建设高校,并纷纷出台相应政策。
去年年底,《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发布,成为指导上海教育发展的权威依据和刚性要求;其中,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等差异性,将高校划分为“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应用技术和应用技能”四种类型,按照主干学科门类(本科与研究生)或主干专业大类(专科)建设情况,将高校划分为“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个类别;并特别提出,面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建设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应用技术型高校。浙江省教育厅今年8月发布《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提出本科高校将按照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以及学科门类、专业大类及专业数量等因素,分为综合性研究为主型、多科性研究为主型、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多科性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教学为主型、多科性教学为主型等6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学校类型实施不同的评价标准。湖北省成立应用型高等学校联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为联盟内高校的应用型转型提供服务,以推动高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四川省教育厅出台《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确定实施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计划,建成一批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型示范院校。12月,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两个评价指标体系:《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学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专业的指导,突出了对高校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实验实训条件和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要求,积极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开发。《宁夏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根据方案,宁夏将积极推动部分有条件的高校、二级学院和专业集群向应用型转变,大力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深入进展的今天,思政课的建设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一个特色。今年7月,新一届2016-2020年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8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从顶层对高等学校的思政课程建设做出规划和部署。
12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为新时期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上指出了方向。
(作者:姜洁,同济大学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政策研究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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