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改革措施。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
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其他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权重,注重考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向基层一线倾斜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