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03]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司《关于启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部分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2]291号)的要求,我司组织专家制订了《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开发了大学英语教学软件。为进一步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我司决定选择部分高校进行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依据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采用通过我司验收的大学英语教学软件,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中心,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构建个性化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听说能力;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行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做准备。
二、试点范围
包括不同类型、层次的本科高校。
三、申报条件
1、建有满足教学需要的电子阅览室、语音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
2、能够应用我司委托开发的大学英语教学软件利用校园网进行大学英语教学;
3、有完整的教学改革方案,并可根据方案安排教学,调整课程设置;
4、使用多媒体教学的课时不得少于大学英语总课时的60%,在语音实验室授课的课时不低于大学英语总课时的1/3。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参加试点的高校需填写“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211”高校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司文科处,非教育部部属学校需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
非“211”高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申报;
3、申报截至时间为12月25日。
五、其它事项
1、试点经费以学校投入为主,我司将视情况对试点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12月16日~25日,我司在清华大学华业大厦展示通过我司验收的大学英语教学软件,届时请申报参加试点的高校自行前往观摩、试用。
3、试点材料请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处(100816,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联系人:武世兴,电话:010-66097329。
附件: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申请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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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高司函[2003]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司《关于开展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6号)的要求,高等学校正在积极申报试点,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现通知如下:
1、根据高校的要求,在清华大学华业大厦的大学英语教学软件展示时间延长至12月31日。
2、申报参加试点的高校须在申报表中明确使用由我司委托四家出版社开发研制的某种教学软件,有关费用请与有关出版社咨询。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