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调整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和内容。这三个学科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
教育部还指出,三个学科门类中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他如体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可选用统一命题,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另行设置科目并自行命题,提倡招生单位之间联合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