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福州教育学院(教育研究院)教师队伍和市政府督导室督学人员,根据教师招考有关规定,现将招考福州教育学院教师(含教辅人员)、市政府督导室督学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服从组织安排。师德高尚,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业务能力强,有奉献、敬业、创新、协作精神。
(一)学科和人数
1、福州教育学院
(注:1. 本公告为节选;2.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可获优先推荐,有意应聘者请尽快报名;3. 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与福州教育学院报名处联系,也可向毛浩然老师咨询。)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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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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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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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人员
(电教、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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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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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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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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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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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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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市政府督导室
督学人员2名(其中1名为教育经费项目的督学人员)。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福州教育学院从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
(1)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应有受师范类本科教育的经历,在职人员应有中学教育教学经历的在职中学或高校教师。
(2)男女年龄均不超过3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福州教育学院高校授课教师
(1)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高校教师。名教师(拔尖人才、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教师、教授、副教授)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
(2)男女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名教师年龄可放宽至男50周岁(195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英语教师应能胜任《英语交际口语》、《英文实用写作》、《商务英语阅读》、《实用翻译》、《英美文学》中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授课。
(4)数学教师应能胜任《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离散数学》中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授课。
(5)计算机教师应能胜任《计算机导论(计算机应用基础)》、《数学电路逻辑设计》、《程序设计》、《C++语言程序设计》中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授课。
3、福州教育学院教辅人员(电教、网管)
(1)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上出生)。
(下略)
二、报名方式
(一)报考福州教育学院教师(含教辅人员)报名办法:采取信函、传真和现场报名。
1、信函邮寄:福州教育学院办公室 邮编:350001
2、传真:0591—87568241
联系电话:0591—87607526 联系人:吴老师
3、现场报名地点:福州教育学院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
(二)市政府督导室督学(含财会人员)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台江广达路53号福州市教育局院内)。
联系电话:0591-83313532 联系人:陈丽琼
(三)报名时间:自刊登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5月11日(休假日不报名)。
(四)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原件(报名表现场提供,信函邮寄的报名表可从福州教育学院网站上下载,网址www.fzjyxy.com)、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证书和聘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信函、传真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提供原件以便核查。教辅(电教、网管)人员和负责教育经费项目督学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1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考计划。
2、报名费每人80元。
三、考试聘用办法
1、报考福州教育学院教师(含教辅人员)的考试聘用办法
(1)从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和高校授课教师,属于名教师的免试,直接与福州教育学院联系,通过组织考核优先录用。其他人员采取面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录用,录用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组织考核各50%合并计算。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考计划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核对象,通过组织考核,达到录取合格成绩(合格成绩为7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确定录用人选。
(2)教辅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择优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考计划的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录取合格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人选。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教育法规、专业基础知识等
(4)面试内容:说课、片断教学、现场评课、回答专家提问等(教辅人员面试内容为:有关专业知识、回答专家提问)
(5)组织考核内容:德、能、勤、绩等方面。
2、报考市政府督导室督学人员考试聘用办法
(1)报考督学人员考试办法: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按面试合格成绩(合格成绩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2)报考教育经费项目督学人员考试办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择优录用。根据应聘的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的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录用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录用合格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按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3)市督导室教育经费项目督学人员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督导理论和实践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4)报考督学人员(含教育经费项目督学人员)的面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督导理论和实践,文字表达能力。报考教育经费项目督学人员面试内容增加相应专业基础知识。
3、考试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5月18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5月20日一天(上午8:00开始)
4、考试地点:福州教育学院
四、体检
按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体检标准和办法体检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福州教育学院招考教师有关鼓励政策
1、外省、外地区(不含福州八县(市),下同)来福州教育学院任教的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正教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4万元,副教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万元.
2、福州教育学院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师范院校师范本科毕业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3000元。
3、选聘的人员如有与原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事局 福州市监察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