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中国教育部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规招生案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打击力度,以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政策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高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加大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打击招生诈骗活动的工作力度。
教育部要求:
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协同招生管理部门加强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高校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高校直接或变相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严禁高校违规在国家招生体制之外录取学生;
要坚决把住高考报名、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及新生入学四个关口,严格检查,强化监督,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招生案件,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高等学校,要先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再进行组织处理,对参与非法招生中介活动的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对本地区或本校发生的重大违规招生案件,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教育部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监察部门要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