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成教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通知,自2008年下半年起(10月份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共政治课统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原公共政治课的顶替方法说明如下:
调整前公共政治课: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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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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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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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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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基础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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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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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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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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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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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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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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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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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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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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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本科段、本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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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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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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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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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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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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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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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思想政治理论课: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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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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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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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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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基础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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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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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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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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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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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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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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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本科段、本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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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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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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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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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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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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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说明:
1、专科、基础科段:
凡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2、独立本科段、本科段:
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其中1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3、经济管理类(独立本科段、本科段)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设置与其他类专业一致。原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由全国考委根据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情况设置。
4、“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